(略)2024年至2027年销户用户欠费催缴服务采购项目,
(略):FJYD
(略),
(略),
(略)。项目资金由采购人:
(略)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
(略)
采购包产品或服务名称:
(略)
包1销户用户欠费催缴话费欠费催缴营业厅服务-390822详见酬金标准408.68万元(不含税385.54717万元)
营销案违约金催缴
酬金标准:
欠费账龄本金结算比例(含税)违约金酬金比例(含税)
欠费1-3个月(含3个月)收回本金金额的10%收回违约金金额的20%
欠费4-6个月(含6个月)收回本金金额的20%收回违约金金额的30%
欠费7个月以上收回本金金额的30%收回违约金金额的50%
催缴项目违约金酬金比例(含税)
营销案违约金催缴收回违约金金额的30%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1.2项目规模:408.68万元(含税),385.54717万元(不含税)1.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1.4有效委托期限:合同有效委托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或委托总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委托方需在该有效委托期限内进行委托(以委托生效日期为准),逾期委托视为无效委托。受托方接收委托方逾期发出的委托所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自行承担。合同有效委托期限届满委托总金额未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的,双方经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有效委托期限。协商不成的,合同有效委托期限按本合同约定终止。1.5服务地点:
(略)
包段产品名称:
(略)
采购内容催缴服务项1
二、资格要求2.1应答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①如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②如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凭证。】。2.2业绩要求:具备中国境内欠费催缴相关业绩,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4年7月15日累计金额达到25万元人民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
(略)(https://inv-
(略).cn/)上的查验结果截图,时间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不含税金额为准。】。2.3信用要求: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
(略)(
(略).cn)的查询结果为准。2.4是否接受联合体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2.5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单位:
(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
(略)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
(略),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略)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略)操作的咨询,
(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略)
3.4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
(略)首页下方下
(略)“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4.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电
(略)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5日09时30分。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
(略)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
(略)准时参加。
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
(略)
(略)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
(略)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5.1
(略)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
(略)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
(略)
5.4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
(略)将彻底删除。
5.5
(略)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仅在“
(略)”(http://b2
(略))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
(略)
七、联系方式:
(略)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八、
(略)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略)(http://b2
(略))。除上述外,
(略)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
(略)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9.1
(略)(https://b2
(略))公布的《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详见公告附件。9.2为确保顺利完成项目应答,请应答人尽量提前上传应答文件(预留处理意外情况时间)。9.3
(略)(b2
(略))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
(略)(b2
(略))首页,
(略)技术支持部门的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2024年08月06日
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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