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海晏县学校食堂及营养餐食材(副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青海 - 海北 发布日期:2024-08-06
所属地区:青海 - 海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学校食堂及营养餐食材(副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略)学校食堂及营养餐食材(副食)(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青海海际框架(服务)(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需求:
(略)
服务名称:(略)
入围供应商最大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略)学校食堂及营养餐食材(副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包一)
2家
面粉、米、菜籽油(压榨油)、牛奶、鸡蛋
2
(略)学校食堂及营养餐食材(副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包二)
2家
蔬菜、干果、调料、猪肉、鸡腿
3
(略)学校食堂及营养餐食材(副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包三)
2家
水果
4
(略)学校食堂及营养餐食材(副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包四)
1家
牛肉、羊肉
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包,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征集文件。
最高限制单价:报价依照折扣率报价,以询价(略)场平均价为参考基准价,折扣率越低价格分值越高,具体的合同价格以单个项目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如不接受此项内容,视同无效投标。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略)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6.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无。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有供货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类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规定。
(2)包1、包2、包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资料。
(3)包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清真)《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定点屠宰证。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3日23:59(北京时间),(略)上自行下载征集文件(下载的“征集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0
提示:
(1)本项目征集文件免费获取:(略)
(2)供应商只有在“(略)”完成获取:(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方式:(略)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略)发布的为准。
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略),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响应)无效。
4.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略)
5.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
标的名称:(略)
6.在线投标(电子投标)说明
(1)(略)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略)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略)将予以拒收。(略)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略)
(2)(略)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略)”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子文件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响应文件”(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4)本采购项目为政采云全流程电子化操作。(略)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征集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略)
2024年08月06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