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留兰香油精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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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略)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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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目前建成内容主要有:1栋单层生产车间、1栋导热油炉房(由环评申报燃煤锅炉改为导热油炉供热)、1栋仓储车间等主体工程,其中生产车间内布设1条大蒜油、1条生姜油、1条留兰香精油生产线,因市场原因,桂花浸膏生产线暂未建设,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具备年产200吨留兰香精油、20吨大蒜油、20吨生姜油的生产能力。
公示时间: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9月0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附件1:2024公示-
(略)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副本.pdf1.3MB,下载次数0
附件2:验收意见.pdf131.8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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