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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配送及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8-05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食堂配送及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08-(略)(食堂配送及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配送及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146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1,841,600.00
最高限价(元):1,841,600
采购需求:查看
(略)提供食堂的场地、食材、配送及相应的服务,服务期限2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每一年签约一次,服务期限到期后重新招标,服务期内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采购人:(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略)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响应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略)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等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自身操作问题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略)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略)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略)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3、供(略)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开标时,供应商(略)(略)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盛京银行(略)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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