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新增往来管理模块项目进行院内唯一来源谈判采购,该项目于2024年7月12日起至2024年7月18
(略)进行唯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无供应商提出质疑。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HZSZYYYCF-202407
(略)站:
(略)(略)
谈判对象:
(略)
谈判公告(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
报名地点:
(略)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9时50分(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24年8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略)
项目概况:
(略)
项目名称:
(略)
单位:
(略)
数量
最高限价
(元)
预算总金额
(元)
1
(略)新增往来管理模块项目
项
1
(略)
(略)
二、报名及资格预审条件
以上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应在谈判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时间8:00-12:00,14:30-17:30到重点项目办公室(采购管理部门)报名并提交预审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预审材料及要求:1.报名表(加盖公章);2.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含法人、
(略)的社保证明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以上材料按谈判告知函中附件格式,全部需加盖公章,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谈判公告有效时间;报名预审不合格或者未进行报名及资格预审的,重点项目办公室(采购管理部门)不受理其响应;响应供应商近三年中有违法违纪及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不得报名。
三、谈判文件获取:
(略)
响应供应商可直接从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谈判文件。
如对文件有异议,应在本公告的有效时间内书面(法人签名、盖章)提出合理质疑。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响应供应商认同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重点项目办公室(采购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响应供应商对谈判公告或谈判文件的质疑。
四、联系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附件:院内唯一来源谈判文件
(略)(略)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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