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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牛湖街道和仁村涧李宜居村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8-06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4年金牛湖街道和仁村涧李宜居村建设项目采购公告2024-08-(略)项目概况
2024年金牛湖街道和仁村涧李宜居村建设项目JSZC-320116-NJHG-C(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116-NJHG-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略).75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2024年金牛湖街道和仁村涧李宜居村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休闲广场、公共宣传栏、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安全护栏、路灯、排水渠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村口整治、道路改造、环境整治提升、村庄内部绿化等环境卫生整治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2.2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略)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项目名称:(略)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略)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注册单位:(略)
(3)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略)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勘察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略)
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及WORD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递交)。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开标时,各潜在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法人出席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出席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须明确缴费月份【2024年01月-2024年06月】、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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