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提供货物安全健康、质量优、品质高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采购性价比,加强监督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我校拟就“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肥西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教室、办公室窗帘、卫生间隔帘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
(略)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略)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略)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签章:
日期:年月日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略)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
(略)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
(略)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略)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
(略)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供应商签章:
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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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总务处编辑:杨洋初审:王琨复审:汪鹏飞终审:郁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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