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周大福(武汉)珠宝文化产业园项目(一期四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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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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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本次验收范围及内容主要针对前三阶段验收未监测的DA004、DA015、DA016排气筒进行补充监测,以及足金电铸类货品、硬金电铸类货品、传统足金类货品达到设计产能后涉及的DA001、DA002、DA008、DA013、DA014排气筒的监测,同时对项目已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的核查等,本次验收不新增建设内容,环保工程均依托原先已建环保设施。
公示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9月0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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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附件1:周大福(武汉)珠宝文化产业园项目(一期四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pdf3.4MB,下载次数0
附件2:验收意见.pdf130.4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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