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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红山六九七商业中心(一期)3栋13A座709商务公寓(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本溪 发布日期:2024-08-07
所属地区:辽宁 - 本溪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略)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接受各项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依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8月23日10时起至2024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http//(略))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一期)3栋13A座709商务公寓。(详见评估报告)。
(略)(一期)3栋13A座709商务公寓,(略)层:7层;总层数13层;建筑面积:92.96平方米;(略):粤(2019)(略)
评估总价:(略)元,起拍价:(略).40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
1、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房地产权证原件、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2、标的物详情请参见评估报告书及标的调查情况表(仅供参考),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
3、标的物成交后涉及房地产过户情况及税费金额,请意向竞买人到当地相关部门仔细核实查验,谨慎参与竞买。因未对标的物进行详细查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及相关手续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涉税款项,以及有可能存在的拖欠、补缴的涉税款项,对于法律规定有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对于未有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暖等户名变更手续,如拍卖标的存在水、电、燃气、物业费、采暖费等所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手续及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略)安排)。自2024年8月7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略)咨询电话:(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本院、(略)及线下辅助工作机构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①: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特别提醒②:本院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等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按国家相关规定自行承担。其有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八、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略)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略)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十一、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略)咨询电话:(略)
承办法官电话:(略)杨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略)/(略)中级人民法院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址:(略)
此公告在“(略)”上发布。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


(略)(一期)3栋13A座709商务公寓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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