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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会浦路395号商铺公开招租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8-07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商铺概况
1、招租标的
2、交房标准:房屋现状。(房屋相关信息,最终以产证为准。中标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应向相关部门查询标的房屋是否涉及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状况)
3、业态:商业及办公。
二、商铺租期
5年,第三年起每二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三、租金标准
招租商铺设定最低报价见上表,投标方报价不能低于最低报价,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报价不设上限。
四、租赁商家要求及租赁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经验和资金实力的企业法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方制订的相关规定,并且服从招标方的统一管理。
(二)禁止经营KTV及游艺类娱乐、洗浴、养老院、敬老院、居(略)重餐饮、钢材经营及切割焊接等、垃圾及废品堆场或处理场所以及其他影响安全及社会稳定的业态使用;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禁止、限制或需经审批的项目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得变更投标方案上的经营业态,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四)中标方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含)或(略)域独立门面少于五间的,不得转租,不得以合作经营等其他形式进行变相转租。
(五)中标方可对租赁商铺进行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装修,装修费用自行承担,但装修必须符合消防等相关部门的要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商铺及办公项目装修时不得安装卷帘门,如中标方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需提前向招标方提交装修图纸、装修方案等相关说明材料(并载明该装修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及违约事由),中标方应在施工队进场装修前7个工作日向招标方支付装修保证金。《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时,中标方不得要求招标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视为中标方的遗弃物,招标方不做补偿。
(六)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具体如下:500平方米(含)以下收取5万元,500平方米以上收取1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经投标方账户转账支付,不接受个人支票或现金支付。投标方必须在报名之日起3日内支付投标保证金,过期未付视作中标方自动放弃本次招租项目。未中标方的保证金在招标方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无息返还。
(七)中标方支付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装修保证金。(略)验收通过后无息返还。
(八)中标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一次性向招标方支付租赁保证金(3个月租金金额),租赁期限届满后若中标方无违约行为,则在中标方结清全部应付费用后无息返还。中标方应一次性支付租赁保证金(3个月租金金额),合同到期后若中标方无违约行为则无息返还。
(九)招标方给予中标方自交房之日起3个月免租装修期。
五、评标办法
招标方组织由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略)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评标小组,评标采取先资格预审评分,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的投标为有效标,再进行商务标的评审。同一标的物只有一家投标单位:(略)
(一)资格预审
以下各项只要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即认定为资格预审不合格,取消投标资格。
1、信用不佳或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记录的。
2、公司资产明显与租金不匹配的。(注册资金低于租赁项目年租金的,即为不匹配。)
3、近二年连续年度财务报表利润亏损的。
4、一年内超过二起以上法律诉讼被起诉的(含二起)。
5、(略)承租房屋,存在严重违约情况的。
6、(略)要求的。
7、曾有欠付租金情形而产生的相关判决或其他记录的。
8、其他存在经营风险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二)各评委技术标评分与商务标评分合计后按评标小组平均分数高低确定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平均分出现并列时,价高者优先。
(三)若中标方经招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不能按招标文件及安全协议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由评标排名第二者中标,如此类推。
(四)评委须严格按照评标办法:技术标商务标综合分高者得。综合分出现并列时,按价高者得。若再次出现价格相同情况的,以投标方上一年财务报表盈利高者得,若均无财务报表的新注册企业,由评标小组另行讨论决定。
(五)同一标的物只有一家投标方投标,经评标小组审核符合招租条件,由该投标方直接中标。
六、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
(一)公告日期:2024年8月7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止。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三)投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及投标地点:(略)
(五)开标、评标、答疑时间:由招标方另行确定。
招标方:(略)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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