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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7破8号台山市金丝达针织厂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江门 发布日期:2024-08-07
所属地区:广东 - 江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8/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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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意向(重整)(略)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公开时间:43分钟前公开人:(略)管理人
浏览次数:13次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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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略)《决定书》(略)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略)资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有效提升债权清偿率、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开展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由意向(重整)投资人通过尽职调查等方式:(略)
一、基本情况
(略)于2003年3月25日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037372Y;住所:(略);企业类型:(略)(自然人独资);经营期限:长期;经营范围:织布、染色、定型整理,生产、加工、来料加工、销售:服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自然人持股100%。(略)的主要资产是位于(略)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具体如下:
1.土地使用权
(略)名下登记有位于(略)(下称“金丝达针织厂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略),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面积为11456.90平方米,用地界线图记载面积为11456.88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3年4月23日止。宗地形状为较规则多边形,位于台山通济公园旁,地势平坦;宗地开发程度:红线外为“五通(路、上水、下水、电、通讯通)”,红线内为“五通一平(路、上水、下水、电通讯通及场地平整)”,地上建有建(构)筑物。
金丝达针织厂地块规划条件根据(略)政府批复的控规方案出具,宗地面积11456.89平方米(合17.185亩),其中包括:
(1)预留学校用地2628.39平方米(合3.943亩),道路广场占用面积1136.91平方米(合1.705亩)。学校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合共占宗地面积33%,权属为政府。
(2)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R2/B1)红线面积7691.59平方米(合11.537亩)。
具体情况详见规划条件{《(略))},其他规划参数可向管理人咨询了解。
2.地上建(构)筑物
(略)名下登记金丝达针织厂地块的地上建(构)筑物27项,其中8项已办理产权证,剩余未办理产权证。由于建(构)筑物建于20世纪80年代,停产闲置,现存在部分屋面、墙身损坏或塌陷损坏的情形。
3.其他资产
(略)有2项设备:一台联想微型计算机(含主机及显示屏)及一台惠普激光打印机,目前已停用,设备维护保养一般。
据调查,金丝达针织厂地块属于权属人自行改造模式,2018年6月相关部门批复恢复金丝达针织厂地块“三旧”改造认定,但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尚未被征收。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向当地政府咨询确认是否有相关政策要求或限制。
截至2024年6月14日,(略)名下不动产均无抵押、无查封。管理人已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具体评估结果可向管理人咨询了解。
(二)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共有10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11笔债权,债权申报金额合计31,537,261.19元。经审核,管理人已核定9户债权人申报的10笔债权,债权核定金额合计27,188,692.54元,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最终金额和受偿顺位以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二、招募目的
(略)破产清算案件的后续工作。由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有效推进金丝达针织厂地块的重建工作,通过优化用地功能布局,充分盘活未开发用地,实现资产增值;依照政府控规方案,引入适宜产业,(略)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略)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承诺及保证责任。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意向(重整)(略)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且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的情况下,向管理人申请查询。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4.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次招募的各项安排。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足够资金实力的自然人也可参与本次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企业法人)(略)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意向(重整)(略)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或应具备足够的产业实力完成金丝达针织厂地块的重建工作,自然人投资人应具备相关的经验。本次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若引入房地产项目,则知名房地产企业或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意向(重整)(略)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方式:(略)
5.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含经认定的股东资格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招募公告阶段
(略)、微信:(略)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4年9月6日17:00前将管理人要求的报名材料装订成册现场提交或EMS邮寄送达(以送达时间为准)至管理人,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略)
意向(重整)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略)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前述期限内提交符合条件的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的,即报名成功并获得意向(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址:(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电子邮箱:(略)
3.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略)投资的真实意思表示,盖章或签名捺印)。
(2)意向(重整)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盖章或签名捺印)、(略)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的承诺及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提供,盖章)。
(3)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如自然人报名的,应说明资金来源、履约能力等证明资金实力;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略)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的,应提交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有)。
(5)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盖章)、授权委托书(盖章)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6)自然人报名参与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的,应提供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签名捺印)、授权委托书(盖章)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有)。
(6)保密承诺函(盖章)。
(7)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相应行业的意向投资人需提供应具备的行业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或行业准入类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
(8)文书送达地址:(略)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供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纸质报名材料及一份电子版报名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意向(重整)投资人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多页文件加盖骑缝章(自然人报名的所有材料需逐页签名纳印)。所有报名材料应予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意向(重整)投资人名称:(略)
4.支付参选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向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9月6日17:00前汇入下面列示的管理人账户中(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向管理人提交参选保证金的支付凭证。未按期足额支付参选保证金的,视为意向(重整)投资人放弃遴选资格。
管理人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江门丰乐支行
(略)(略)(略)
(三)初步筛选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对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管理人确认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五日补正期,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期、未按管理人要求补正资料的,视为意向(重整)投资人放弃本次招募的报名资格。
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意向(重整)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四)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获得管理人确认通过初步筛选之后,如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开展尽职调查的,(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应于2024年9月20日17:00前完成。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工作所需的费用应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申请协助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略)可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配合。
(五)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进行尽职调查后,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重整)投资方案除拟投入的资金数额外,还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信息、股权结构、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略)的偿债方案、经营方案、资产剥离及处置方案等。
若意向(重整)投资人多次提交方案的,则以(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前意向(重整)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如此前版本中,存在承诺性内容或承担义务的,则除非意向(重整)投资人后续版本中明确予以撤销,否则相关承诺或所承担的义务仍然有效。管理人在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可通过协商方式:(略)
(六)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及确定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及支付投资保证金期限届满后,若仅有1名意向(重整)投资人符合遴选资格的,(略)正式(重整)投资人;若有1名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符合遴选资格的,则管理人将通过债权人会议决议择优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其作出的(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遴选的具体方式:(略)
五、参选保证金的退还
(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由管理人在意向(重整)投资人书面说明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2.意向(重整)投资人明确表示放弃报名和遴选资格的;
3.意向(重整)投资人经评审不符合报名和遴选资格的;
4.意向(重整)投资人经评审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
5.正式(重整)投资人未能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投资方案或未被人民法院裁定认可(重整)投资方案的。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作出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
2.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本次招募过程中存在违反保密承诺函情形的;
3.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收到管理人《正式(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的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略)及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的;
4.意向(重整)投资人被选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参选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无正当理由不予履行(重整)投资方案的,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流程、有关条件等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并予以公示。管理人亦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2.(略)(重整)投资方案最终由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或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方式:(略)
3.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
4.(略)相关信息的披露仅作为参考资料,不是管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5.(略)破产案件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根(略)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管理人有权中止或撤回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届时管理人不需承担对意向(重整)投资人因参与招募而产生的各项费用或损失;
6.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视为意向(重整)投资人知悉并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略)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
附件金丝达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现状图.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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