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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闹店镇人民政府宝丰县闹店镇周营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平顶山 发布日期:2024-08-07
所属地区:河南 - 平顶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8/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内容文档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略)人民政府(略)周营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略)网站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宝财招标-2024-38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10元
最高限价:(略).10元
(略)
(略)
包名称:(略)
包预算
(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略)周营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略).10
(略).10
5、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略)周营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项目建设地点:(略)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5.5、工期:5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5.7、项目建设地点:(略)
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略)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5、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均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6、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7、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8、投标人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9、投标人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10、投标人在“(略)”网站((略).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略)”网站((略).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略)”网站((略).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
3.11、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略)
3.12、(略)标注为资质异常的,应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办理新申请、升级、增项、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和延续等资质许可事项,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投标人需提供“(略)”查询截图,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不能被列为异常。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略)
3、方式:(略)
链接地址:(略)
办理CA证书::http://(略).jhtml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注: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略)网站“紧急通告”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平(略)(略)》、《(略)(略)》、《(略)》、《(略)(河南省)》、《(略)(河南省·平(略))》、《(略)(河南省·(略))》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略)
2、(略)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略)网发布的“紧急通告”,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人:(略)
4、监督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552137R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1、招标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发布日期:2024年8月7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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