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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铁心桥中心小学2024-2025年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8-07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小学(略)年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略)小学(略)年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NJLB-DL(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25.50万元
最高限价:25.50万元
采购需求:(略)小学(略)年物业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
(1)依据(略)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略)”主页在(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8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
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3.本项目公告在“(略)”公开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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