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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白马镇国土日常变更和年度变更调查作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8-07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2024年度白马镇国土日常变更和年度变更调查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ZB-(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30万元,超出限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对白马镇2024年度国土日常变更和年度变更调查的内业数据库更新上报、变更调查成果内外业检查完善、成果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略)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略)
(1)投标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供应商具备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略)
(4)供应商未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一般应为正本盖章版扫描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1、公告媒体:“(略)(略)(略)”及“(略)网站”;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略)(略)”及“(略)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采购人:(略)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略).cn)或“(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或“(略)(https://(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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