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
(略)工业学校扩建工程(一期)监理2024-08-
(略)徐州经济技术
(略)工业学校扩建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经济技术
(略);工程所需资金
(略)财政多渠道统筹;现对本工程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略)受招标人:
(略)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
(略)
3.2工程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8120.56平方米,包括建设1栋5
(略)建筑面积18989.87平方米,1栋3层学生食堂及其他附属用房建筑面积9130.69平方米,
(略)高度:23.8m,最大跨度:15m长度:96.8m,学生食堂高度:18.3m,最大跨度:8.7m,长度:85.8m,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管网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工程造价约10624.62万元,监理费约119.39万元;
3.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施工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在监)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任一职务)。
注: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略)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略)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
(略)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略)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略)
c.在其他单位:
(略)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略)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
(略)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略)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
(略)
(4)与招标人:
(略)
(5)单位:
(略)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
(略)监理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略)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http://
(略))”中备案。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获取:
(略)
6.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
(略)
6.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略)(http://
(略))”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9.1投标人投标报价:55-57分
9.2投标人监理方案:24分
9.3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6分
9.4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9.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6分
9.6投
(略)场信用评价4-6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cn/jszb/)、
(略)(
(略).gov.cn)上发布。
11.其他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
(略)
11.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略)
12、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13、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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