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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幼儿园餐厅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漯河 发布日期:2024-08-08
所属地区:河南 - 漯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幼儿园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HNHS-2024-23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按采购人:(略)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4.2供货地方:(略)幼儿园;
4.3服务质量: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所供产品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4.4预算金额:市场上相应食材原材料零售价格的100%
5、服务期限:一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如果是食品生产厂家的,则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果是经销商的,则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3供应商需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应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略)
2.4.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后附件1,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8月09日至2024年8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略)
3、售价:3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1.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略)》、《(略)》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企业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4)产品质量保证书(格式自拟)
(5)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现场报名递交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现场审查。响应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招标过程中一旦发现响应人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招标人:(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1: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略)
单位:(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略)
我单位:(略)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略)


供应商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日日
注:1.供应商须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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