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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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15471.00元/月/总面积
面积:171.9㎡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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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5年
出租用途:商业
价格说明: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5471.00元,并从第4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10%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
(略)至
(略))
出租类型:房产
出租方名称:
(略)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空置
(略)域:
(略)特色:一线街铺,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免租期限:无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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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条件(一)此次自挂牌公开招租采取现场举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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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按照现有质量和现状出租,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二)合同年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免租期。(三)承租方须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交易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次日起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四)租金按月进行结算,第一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须于每月月初首日内支付当月租金。租金按3年为一期计算递增,每期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10%,按此递增率计算递增直至租赁期满。(五)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首年月租金的3倍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六)租赁标的物计租面积为171.9平方米,若实测面积与计租面积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七)租赁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出租,承租方知悉物业现状及瑕疵,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非法经营或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造成污染、产生异味、噪音超标、危害社会和人民利益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承租方需自行协调好周边邻里关系。(八)承租方不得将标的物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分租或以各种名义与第三方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出借或者交换)。(九)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租赁合同的起始日期,以双方办理现场移交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原承租方拒绝交回租赁标的物或不可抗力导致延迟移交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有权相应延迟移交时间,但承租年限不变,承租方不得追究出租方的责任。(十)如出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0日内未能移交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或承租方均可选择解除本次租赁行为,承租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无息退回,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如承租方无法定或约定原因拒绝接收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本次租赁行为,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不予退回。(十一)因履行《租赁合同》依法应缴纳的税费,出租方及承租方各自承担己方应承担的部分。(十二)租赁标的物不可经营餐饮。(十三)其他条件详见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
房产图片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地图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附件材料租赁合同(模板)查看附件信息
成交确认书查看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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