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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第五完全中学超市用房租赁权拍卖

所属地区:安徽 - 亳州 发布日期:2024-08-08
所属地区:安徽 - 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第五完全中(略)(略)络拍卖公告
(略):BZQC2024CQ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略)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略)第五完全中学委托,现对(略)第五完全中(略)(略)络竞价拍卖。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一、标的基本情况
位于(略)第五完全中(略)用房租赁权,详见标的明细。
(略)
标的名称:(略)
租期
面积(㎡)
起拍价
(元/年)
保证金
(元)
1
(略)第五完全中(略)用房租赁权
3年
约108.57
136800
41000
注:本项目租赁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学年合同。
(略),以上标的按结构现状进行拍租,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略)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略)、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或服务。
委托方不承诺在合作经营期间仅出租现(略)用房租赁权,意向受让人须实地考察、核算,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谨慎竞价。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略),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略)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近三年产权交易活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略)产权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本项目实行资格前审,意向受让人完成登录、登记后,(略)上传资格审查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2.连锁店(分公司)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项目负责人证明(法人为项目负责人的也要提供项目负责人证明、社保证明)、身份证、社保证明;5.“信用中国”信息截图。以上材料请上传图片或PDF格式文件,因未按格式要求上传或不清晰的,将不予认定。委托方对意向受让方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参与竞买资格。
三、受让方确定方式:(略)
(略)络一次性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略)
(略)络一次性报价期内,意向受让方可根据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多次修改报价,以最后一次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意向受让方须认真审核报价大小写金额和货币单位:(略)
四、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略)
请意向受让方于公告期2024年8月8日8:00始至2024年8月19日17:30止,登录(略)(略),完成登录、登记、缴纳保证金等事项,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技术咨询电话:(略)
(一)登录。意向受让方须登陆(略)(略)(网址:(略).cn),点击“平台主体登录”后,进入“主体登录”页面,点击“我要竞买”,进入“(略)(略)”,(略)登录。
意向受让方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在“(略)(略)”登陆页面点击“法人CA登录”,使用CA进行登录。
请意向受让方及时办理CA(略)实名注册,因未及时办理CA(略)实名认证注册,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服务办事指南》。
(二)登记。(略)登录后,选择有意向参与竞价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按钮,进入工作台页面,点击“竞买登记”,填写必要信息后,点击“添加保存”,完成项目登记。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的,意向受让方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的的竞买,必须对该标的进行登记。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支付。在工作台页面,点击进入“项目登记”,须填写本单位:(略)
(1)订单式支付。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点击“在线支付”,进入保证金在线支付信息页面。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点击“生成对公支付订单”;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生成个人支付订单”。生成订单后,系统提示跳转至银行相关页面,按照银行操作指引操作,完成保证金支付。
(2)银行转账支付。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查看“(略)”,须通过在项目登记页面填写的“(略)”以转账的方式:(略)
2.保证金查询。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点击“缴纳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略)(略))进行反馈。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略)将在到达公告期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未按规定方式:(略)
(四)资格审核文件上传
完成登录、登记后,意向受让方可进入工作台页面,点击“资审文件上传”,在“附件信息”中点击“点击操作”按钮,点击“选择电子件上传”,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文件。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及时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略)将于公告期截止后关闭,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合格等,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成交后,委托方对受让方资格原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取消成交资格,不予退还全部竞买保证金,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五、标的展示
自2024年8月8日8:00起至2024年8月19日17:30止进行标的展示,踏勘现场事宜详询委托方。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状况、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全面了解和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并认可出租资产现状及出租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六、项目竞价
请意向受让方于竞价期限内登录(略)(略)完成项目竞价。
(略)络一次性报价期:2024年8月20日9:00时始至2024年8月20日11:00止。
(一)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在工作台页面点击“(略)”参与竞价活动。
(二)(略)络竞价须知。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略),否则可能导致异常。(略)环境可能存在的延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委托方、(略)(略)(略)络竞价风险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责任自负。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略)(略)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七、成交款、租赁权合同签订
(略)络拍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将租金支付至委托方指定结算账户。
八、竞买保证金处置
(一)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须付清成交款、佣金,签订租赁合同后,受让方凭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租赁合同、房租缴款凭证等,(略)有关规定,办理拍卖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原账户退回。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
(二)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账户变更或撤销账户等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责任自负。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保证金不予返还。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约定缴纳成交款、佣金或签定《租赁合同》的;
6.受让方不按照合同履约的;
7.其他监督部门认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四)受让方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标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自愿承担《拍卖法》第39条规定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佣金及相关手续办理
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租期成交额2.5%),佣金收款账户名称:(略)
十、其他事项
(一)只有按规定要求完成登录、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成交后委托方负责审核受让方资格原件,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任何要求澄清转让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略)站上及时发布(网址:(略).cn),(略)络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人具有约束力。(略)查询。委托方、(略)(略)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委托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略)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四)(略)络拍卖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依法查处(监督电话:(略))。
(五)标的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标的手续、资料为依据,其他对标的概况的介绍、描述仅供参考,委托方、(略)(略)不承担标的所有瑕疵的担保责任。
(六)受让方付清成交款、佣金,签订租赁合同后,标的由委托方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现场现状直接交予受让方。
(七)本次拍租标的无房产证,按其房屋结构现状进行拍租,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在租期内该房屋不得转租。受让方应服从业主(物业)管理和租赁合同要求,不得改变业主指定的经营用途,装修方案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施工,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损失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八)租赁合同签订、履约保证金缴纳等履约环节有关事宜详询委托方,承租人需按照委托方要求缴纳保证金后方可进入招租场地。
(九)(略)络竞价文件(含网络竞价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资料)。
十一、服务要求
(一)成交人须于拍卖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成交全款)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20%缴纳)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责任,一次性无息退还。
(二)房屋用途及有关要求
1、出租用途
房屋用途仅限(略)经营,不得改变用途,否则以违约论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已缴纳的租金。
2、基础设施要求
(1)租期内,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费用以及其他与经营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若出租场所的水、电计量用表不是预付费计量表具,则由承租人负责更换为预付费计量表具,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需按《经营租赁合同》的约定及时缴纳相关费用,否则产生的停水、停电等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2)租期内,房屋、设施、设备等(内外墙乳胶漆脱落、地面瓷砖破损、渗漏维修、水路维修、电路维修)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使用房屋经营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在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或爆炸物品。一经发现,视为违约一次,若由此造成委托人的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并导致《经营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完全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需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但合同期满或因违规被终止合同的,其装修改造和不可移动的资产免费交由委托人,不得损毁,不予进行资产分割与补偿。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并视为违约一次。如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经营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不退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5)承租人须保证委托人提供的资产完好,不得自行改变、处置,不得改变其使用功能。承租人可根据经营需要,经委托人许可后,自行适当投资添置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其产权归承租人所有。
(6)房屋因法律、法规政策、市政规划、学校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委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租金按照实际经营天数计算,多收的退还承租人。
(三)经营要求
1.承租人在正式营业前,须按国家对经营项目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照以及消防、卫生、环保、安全等行政审批、验收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且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经营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不退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承租人不得转租、出借所承租房屋或改变用途,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不退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3.承租人只经营学生生活用品、学习用具及符合食品卫生监管部门要求的预包装食品等,但饮用水、饮料、牛奶、面包、饼干等预包装食品的售价必须不高于同期本地大型连(略)价格。学校从学生的身体健康、食品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研究决定,校园生活用品店(1)禁止销售香烟、各类酒及有毒、易燃易爆等物品;(2)禁止销售五香蛋、肉串、散装食品、甘蔗、热饮、自制熟食品、饭菜、包子、馒头、油条、豆奶、豆浆、奶茶、煮方便面等;(3)禁止销售冷饮、雪糕、冰棒等冷藏冷冻食品和桶装方便面、自热米饭等速食产品。
4.承租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规定,严把商品进货关,不得经营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商品,自觉接受学(略)场监管部门的监管。
5.委托人有权查看承租人每批次商品的进货数量、进货单价、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因出售的商品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经济赔偿及处罚等均由承租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已缴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承租方承(略)经营以人为本,突出服务学生主体,实行微利经营。切实为广大师生提供称心如意,安全放心的生活和学习用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学校根据管理考核情况,综合考虑服务态度好、学生满意度高、物品价格廉等因素,来确认下一年合同的续签。
7.超市营业时间:早上6:20—6:50和7:40—8:10,中午12:00—13:00,晚上17:40—19:00和21:35—22:10,课间禁止营业。
(四)价格要求
1.经营的所有商品价格不高于同期本地大型连(略)同样商品价格,否则以违约论处。
2.发现销售价格高于同期本地大型连(略)同样商品价格的,每次须缴纳500元违约金;接到价格投诉,经查属实的,立即按要求调整价格,每次须缴(略)违约金,并按销售价格3倍返还消费者本人。累计每5次记违约一次。
(五)收费要求
1.(略),并承担相关费用。
2.承租人收费时应主动提供销售票据,拒不提供的,发现一次,则须缴纳500元的违约金。
(六)其他要求
1、承租人需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学校日常监管和检查。委托人有权在后期管理中,补充或完善管理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略)
(略)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委托方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略)联系方式:(略)
技术支持:(略)
地址:(略)
(略)(略)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意向受让方).doc
租赁合同样版.pdf
2024年8月8日

(略)络竞价须知

一、(略)络一次性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略)
二、网络一次性报价方式:(略)
三、(略)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本项目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略)(略)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意向受让方)》,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略)进行报价,(略)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且一经报价,不得撤回,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四、(略)络一次性报价期内,意向受让方可根据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多次修改报价,以最后一次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最高报价是指所有合格意向受让方通过(略)(略)提交的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如有两人或多人最高报价相同,先报价者成交。(略)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一)(略)络一次性报价期:
(略)络一次性报价期:2024年8月20日9:00时始至2024年8月20日11:00止。
(二)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意向受让方不得再修改、提交报价,可以通过“报价历史”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略)。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五、免责条款
(一)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受让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委托方、(略)(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受让方使用。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委托方、(略)(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略)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委托方、(略)(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略)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委托方、(略)(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异常情况处理
(一)(略)中的内容与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时,委托方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二)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委托方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三)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4款所述情况,委托方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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