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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郑市第三中学2024-2025学年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发布日期:2024-08-08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01公告内容
河南省(略):ZHSD-(略)
项目所(略):河南省,(略),(略)一、招标条件(略)第三中学(略)学年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河南省(略)第三中学(略)学年物业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河南省(略)第三中学(略)学年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略)和少数民(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略)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如果供应商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响应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3.2、响应人应具备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略)”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略).cn)和“(略)((略).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略)
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略)
3.5、响应人与采购人:(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略)参与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略)
(略)包名称:(略)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如果供应商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
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响应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3.2、响应人应具备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略)”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略).cn)和“(略)((略).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略)
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略)
3.5、响应人与采购人:(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略)参与投标。
三、获取:(略)
2.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9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3.报名地点:(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4年8月1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8月1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2.地点:(略)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略)
2024年8月8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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