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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海华实验小学食堂食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大连 发布日期:2024-08-08
所属地区:辽宁 - 大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DXZ(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质证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更正内容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如投标人仅经营非直接食用的初级农产品,比如猪肉、蔬菜、海鲜、水果类等没有包装的,即为非预包装食品,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证件。)
3.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质证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如投标人仅经营非直接食用的初级农产品,比如猪肉、蔬菜、海鲜、水果类等没有包装的,即为非预包装食品,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证件。)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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