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雨花台区2024年森林督查图斑调查、林业领域固废等调查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8-08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2024年森林督查图斑调查、林业领域固废等调查监测项目采购公告2024-08-(略)项目概况
(略)2024年森林督查图斑调查、林业领域固废等调查监测项目JSZC-320114-YSFH-G(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略).cn/web)获取:(略)
一、(略):JSZC-320114-YSFH-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略)2024年森林督查图斑调查、林业领域固废等调查监测服务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资格审查方式:(略)
2.集中考察或答疑:不组织。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略)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略)
(4)供应商未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略)’首页(https://(略))‘(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略)页面(http://(略)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略)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