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
(略)雨雪天气影响,考虑外地考生交通不便等因素,原定于本周二(1月23日)进行
(略)(略)2023年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决定分为两批次举行,第一批次考生按原计划保持不变,第二批次考生延迟至本周四(1月25日)进行,体检名单见原公告。
一、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考生集合时间:2024年1月23日上午07:45。
第二批次考生集合时间:2024年1月25日上午07:45。
二、体检集合地点:
(略)
(略)一楼大厅。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略)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增加吸毒检测项目。
5.报考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略),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招聘单位:
(略)
6.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600元/人,由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留意通知,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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