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略):JLHY-
(略)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略)第七中学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一标段为:第七中学副食品采购项目(米、面、粮油等);
二标段为:第七中学副食品采购项目(蔬菜类、肉类、冻货等);
2.2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一标段(米、面、粮油等)以及采购方要求供货的其他所需农副产品。(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蔬菜类、肉类、冻货等)以及采购方要求供货的其他所需农副产品。(详见招标文件);
2.3采购预算:0元(具体金额按照实际发生为准);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2.5服务地点:
(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要求与规范);
2.7中标原则: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后,根据最终综合排名先后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内容。在
(略)或
(略)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略),分公司应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食品、卫生和安全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
(略)年)财务报表(新办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有经营活动之后算起);
3.4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
(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每日的8:30-11:30、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
(略)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3日下午13时30分;
地点:
(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略)》、《
(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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