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略)人民法院
关于
(略)商业用房的拍卖公告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4日10时至2024年10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上(网址:https://
(略),户名:
(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商业用房予以拍卖。
面积共257.8平方米,议价为
(略)元。一拍、二拍已流拍;现以
(略)元进行变卖;
保证金:
(略),增价幅度:
(略)。
(略)为(2024)川1024执恢426号
特别注明:
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
香港、澳门、台湾及境外人员参加竞拍需提供身份证明交由本院审查。
(略)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妨碍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案件的相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
(略)站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
(略)站关注本次竞卖活动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相关文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违章记录未处理、车辆未年检、保险过期等,或者房屋的水电气费用及物业费等,具体情况买受人需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本院不负责处理。因本次拍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
五、拍卖方式:
(略)
六、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日内全部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略),注意事项:若现金缴纳,需到工行威远支行办理(县国土局旁边)。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
(略)、
(略);
法院监督电话:
(略);
法院联系地址:
(略)
执行局地址:
(略)
(略)址:https://
(略);
淘宝技术咨询:
(略)
(略)址:
(略).php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
(略)商业用房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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