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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第二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发布日期:2024-08-09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8/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略)((略))获取:(略)
(略):FJJH-GK-ND-(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略)
采购包
(略)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略)预算
数量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略)第二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0
1项
餐饮业
0
0
1000
简要服务要求:(略)第二中学为全校师生提供高品质的餐饮保障,现面向社会引进有实力且符合本项目食堂规模的餐饮企业。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服务前来投标,以充分显示投标人的竞争实力。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委托经营管理期为三年(1+1+1模式),即合同有效期为1年(具体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并且正式进场服务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视中标人履约和师生满意度等因素,由采购人:(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略)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略)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略)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略)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10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修改为“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后适用于本项目。
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地方多证合一的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账户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宁德福宁支行
(略)(略)(略)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略):***、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购买文件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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