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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鸿山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日常保洁及食堂服务委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发布日期:2024-06-21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6/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日常保洁及食堂服务委托外
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略)的委托对石狮
(略)日常保洁及食堂服务委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略)
FJQYCG(略)(略)上竞价方式:(略)
1、项目基本信息1.1项目名称:(略)
(略)食堂服务(1)服务范围: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提供员工膳食服务;(2)人员要求:主厨、帮厨各1名,需持健康证上岗,健康证需在有效时间内;(3)服务内容:每日三餐烹饪工作,中、晚餐三至五菜一汤,制定并公布每周菜谱,做到卫生、饭菜质量优、味美菜品多样化;食堂环境卫生管理,保持食堂干净卫生对餐具定期消毒。
(略)保洁服务(1)室外(略)场地(不含已服务外包的(略)域)、垃圾桶、广告牌、宣传栏等所有公共设施保洁工作。
(略)(略)、食堂、各车库、(略)(略)面及沟渠等周围环境保洁及日常垃圾清运工作。
(2)(略)(略)的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略)梯、走道、日常垃圾清运等保洁工作。
(3)年底大扫除(包含(略)域玻璃窗整体清洁等)。
(4)(略)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在日常清洁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生特殊情况(如有突发性清洁、评优达标、突击检查的清洁事件等)需要临时对清洁服务时间、内容等进行调整的,(略)有权直接指挥成交供应商完成相关工作。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企业、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及承接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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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3、网上竞价日程安排3.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7时30分3.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7时30分3.3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08时00分3.4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21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日14时30分至16时00分3.5竞价时间:2024年6月214、竞价资格材料4.1营业执照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注:(1)供应商需在(略)上传,所有材料上传前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所有材料一经提交,无法退回。请各供应商上传前仔细检查,确认符合竞价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供应商竞价须知5.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略)报名成功。
5.2.资格:竞价开始前,竞标供应商必须提前上传竞价资格材料,并按规定缴纳
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基本户转入,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145.00元
(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略)
竞价保证金缴交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称:(略)
5.3竞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略)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有详细报价函,(略)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5.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本次竞价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略)上竞价报价无效。
5.5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报价均为不含税价。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材料
费、人工费、保险费、代理服务费等一切完成交易所需费用以及企业利润、所涉及各种风
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税费成交后按成交供应商的税率计取。
5.6供应商竞价资格材料一经提交,即视为满足技术要求,确定成交后,采购人:(略)
5.7疑问潜在供应商对采购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竞价时间前一天内,以电话、传真、网络方式:(略)
6、网上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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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竞价时间规定。从竞价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竞价结束时间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略)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6.2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6.3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略)
7、网上竞价结果公告竞价成交的,由采购人:(略)
8、成交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8.1成交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成交、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略)
9、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须于竞价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略)
10、履约担保金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交;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11、付款方式:(略)
12、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500元包干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略)
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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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投标文件要求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投标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在采购合同履行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应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违约情况对合作商进行限制。
14、(略)人员以及其他业务相关人员,(略)有权在排除受限制合作商的前提下,解除自本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与所有涉及业务关系的合作商签订的合同,且所有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解除权条款应当在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及采购文件中事先作出安排。尚未订立的合同(包括已经中标尚未订立的合同)应在排除受限制合作商的前提下确定(或重新确定)中标人。
15、联系方式:(略)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监督单位:(略)
部门或机构名称:(略)
电话:(略)0
附件:1、报价函2、食堂、保洁服务劳务承包合同3、廉政合同4、(略)合作商管理办法(试行)
(略)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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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报价函
项目名称:(略)
项目名称:(略)
(略)日常保洁及食堂服务委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报价供应商联系人:(略)
本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材料费、人工费、保险费、代理服务费等一切完成交易所需费用以
及企业利润、所涉及各种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报价单位:(略)
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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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食堂、保洁服务劳务承包合同
(略)
甲方:(略)乙方:(略)食堂劳务、保洁服务委托乙方承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第一条签定合同文件的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此合同;2、甲方的《竞价公告》((略):)以及相关的补充文件;3、乙方的竞价资料文件;4、成交通知书。
第二条一般条款1、(略)保洁服务;2、委托方式:(略)
第三条服务内容、范围及相关要求1、食堂服务1.1服务范围: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提供员工膳食服务;1.2人员要求:主厨、帮厨各1名,需持健康证上岗;1.3服务内容:每日三餐烹饪工作,中、晚餐三至五菜一汤,制定并公布每周菜谱,做到卫生、饭菜质量优、味美菜品多样化;食堂环境卫生管理,保持食堂干净卫生,对餐具定期消毒。
2、室外(略)域保洁2.1道路场地(不含已服务外包的(略)域)、垃圾桶、广告牌、宣传栏等所有公共设施保洁工作。
2.2(略)、食堂、各车库、(略)(略)面及沟渠等周围环境保洁及日常垃圾清运工作。
3、(略)梯、走道、日常垃圾清运等保洁工作。
4、年底大扫除(包含(略)域玻璃窗整体清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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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日常清洁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生特殊情况(如有突发性清洁、评优达标、突击检查的清洁事件等)需要临时对清洁服务时间、内容等进行调整的,甲方有权直接指挥乙方完成相关工作。
第四条合同期限、金额及付款方式:(略)
2.合同金额:每季度¥元,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合
同价格包括;人工费、保险费、税金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3.付款方式:(略)
4、申请办理结算时应提供每月办理结算的相关凭证:正式发票、合同文本、验收表等。
第五条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货物与合同及响应承诺不相符或将项目转包他人等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甲方如故意不及时进行考评或故意不及时支付相应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数额为应支付服务费金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第六条其它事项1.甲方应配合乙方协调解决水电、提供日常使用工具等配套设施;2.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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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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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保洁、食堂服务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表
考核项目及内容评分标准备注
一、综合管理(20分)
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完善20分,不符合标准扣2分/项;不按要求整改扣5分/次,直至此项不得分
人员情况人员数量符合要求,出勤良好
人员资质满足工作要求,持证上岗,厨房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工作配合和协调服从现地管理处领导,按要求报送各类报表等,与其他单位:(略)
资源节约消耗品管理到位,无浪费;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二、卫生保洁(40分)
(略)域按标准(略)域保洁,道路做到地表目视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渍,无积雪积冰20分,不符合标准扣2分/项
景观设施及标识宣传牌表面无污迹
设施完整、干净整洁、有序使用
垃圾定点封闭存放,每日按时收集清运出场,垃圾处理符合政府要求
(略)梯扶手栏杆、玻璃门窗洁净光亮,无屑土、无污痕污渍20分,不符合标准扣2分/项
天花板、墙壁、(略)。玻璃屋顶清洁透亮,下水口通畅
卫生间定时保洁消毒,做到无异味。台面、镜面无水渍,小便斗、蹲便池无黄渍
每日定时收集办公垃圾
三、食堂服务(40分)
食品安全管建立完善的采购、保管及加工全流程食品安全管理制40分,不符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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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度,粮油肉蛋奶鱼等食品采购应实行定点采购和备案管理,确保采购渠道正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果蔬和辅料采购应保证新鲜无污染合标准扣4分/次管理不到位造成人员食品中毒、火灾等事故,本项不得分,并加扣10分
不采购和使用过期或变质食材,严格坚持生熟分开
非食堂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和(略)
食品出入库应有记录,保证可以追溯和盘点
环境卫生管理(略)窗明几净无浮尘污渍、飞蝇爬虫及异味
餐品应摆放整齐,有保温遮尘措施
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上岗,保持个人卫生清洁
餐具、饮具、灶具、厨具、冰柜等及时清洗消毒
每日及时清运泔水及厨房垃圾,定期进行鼠害蟑螂消杀
设备安全管理厨房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可靠
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安全工作有据可查
服务质量职工餐品种搭配、主副搭配、营养搭配合理
饭菜口感良好,无不熟夹生情况
未经采购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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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廉政合同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为做好项目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项目高效优质,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经济效益,甲乙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合作业务领域内的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供应商、分包单位:(略)
(五)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或要求、暗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其个人谋取私利。
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略)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略)
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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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略)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略)
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略)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双方项目合同终止之日止。
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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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略)合作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廉洁治企,(略)材料、物资、服务采购及工程服务相关合作商管理,完善合作商评价体系,(略)合法权益,有效防控经营风险,(略)采购管理办法,(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略)(略))范围内所有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业务及工程服务相关供应商、服务商等合作商的管理,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合作商的管理,应遵循合规合法、公平公正、透明竞争、优胜劣汰原则。
第二章合作商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为加强合作商管理工作,(略)物资材料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等工作,其职责主要为:1.物资材料服务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工程服务以外材料、物资、服务的合作商工作;2.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工程服务相关的合作商工作;3.审议合作商管理相关的制度与评定;4.审议存在不当行为的合作商违约处理方案,不当行为包括订立的合同存在违约、(略)存在侵权、(略)遭受第三方索赔,因订立、缔结合同过程中发生缔约过失行为等;5.协调解决合作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贯彻落实合作商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应加强供应商、服务商管理,其职责主要为:1.(略)产生物资、材料、服务采购业务及工程服务相关的合作商进行信息收集。
2.按照依法依规、依照合同约定及招标竞价响应资料/采购文件规定等做好合作商管理。
3.(略)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反馈合作商所供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交货/服务时效、售后服务等不按合同约定或采购要求的信息。
4.整理物资、材料、服务采购业务及工程服务相关的合作商的违约行为,(略)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议。
5.党群监察部负责收集整理经已确定列入限制名单的合作商信息,(略)进行通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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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合作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合作商的基本权利1.对采购活动及合作商管理评价结果存在的不公正行为向采购职能部门或物资材料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质疑与投诉;2.(略)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基本资格,并有权获得同自身所提供产品、服务相关的采购和服务信息;3.(略)范围内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及工程服务相关的业务等;4.(略)自荐或推荐相关的优质产品、生产厂家或服务商等信息。
第七条合作商的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部门、产投集团、(略)等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制度。
2.严格执行合同、招标竞价响应资料、采购文件的条款,履行合同、招标竞价响应资料、采购文件的承诺,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3.向公司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略)人员在业务往来活动中存在的营私舞弊、索贿受贿、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4.(略)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并积极响应;5.诚信经营,不以不正当手段竟争;6.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不正当利益;7.(略)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况,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联系方式:(略)
8.工作时间之外,(略)负责工程、采购等相关人员,如特殊情况,(略)同意。
第四章合作商限制第八条合作商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竞价响应资料要求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竞价响应资料承担相应责任;在采购合同履行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应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违约情况对合作商进行限制。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略)研究同意之日起,(略)所有业务活动:1.(略)人员、招标代理:(略)
2.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事实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为刑事犯罪的。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略)研究同意之日起,(略)所有业务活动:1.(略)人员、招标代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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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
2.(略)人员、招标代理:(略)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略)研究同意之日起,(略)所有业务活动:1.经核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事实的,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2.经核实存在与采购代理单位:(略)
4.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的;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略)研究同意之日起,(略)所有业务活动:1.因乙方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2.因乙方自身原因成交后未在约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略)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在采购期间不履行合同的。
3.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停机停产直接影响生产经营,且约谈后仍无法按要求消除故障,造成不良影响的;4.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问题、(略)被行政处罚的;5.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略)授权资质认证的取得或造成已授权资质被取消的。
第十三条合作商(以下简称“授权人”)授权其它主体(以下简称“被授权人”)(略)范围内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被授权人存在以上行为被列入限制名单的,则:(一)(略)特定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的原则上授权人应当同时被列入限制名单。但是,如授权人的产品及服务具有特殊、重大的不可替代性,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不将该授权人列入限制名单。
(二)授权人(略)域性经销授权的方式:(略)
(略)人员以及其他业务相关人员,因廉洁问题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属实的,(略)有权在排除受限制合作商的前提下,解除自本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与所有涉及业务关系的合作商签订的合同,且所有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解除权条款应当在合同、招标竞价响应资料及采购文件中事先作出安排。尚未订立的合同(包括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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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尚未订立的合同)应在排除受限制合作商的前提下确定(或重新确定)乙方。
(略)党群监察部履行对供应商管理活动的监督,其职责主要为:1.监督采购职能部门对合作商的管理工作;2.监督所有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业务及工程管理相关的合作商业务活动中对供应商的限制;3.(略)管理办法的行为;4.随时审阅、审查、监督所有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业务的采购文件及配套档案,及工程管理相关的资料、档案。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就依法必须招标投标项目对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乙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略)物资材料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材料物资服务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狮水投[2021]1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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