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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峰镇梅苑社区姜坝村房屋建筑物及假山等附属物整体拆除后残余物料拍卖br环峰镇梅苑社区姜湾村房屋建筑物及假山等附属物整体拆除后残余物料拍卖br环峰镇梅苑社区塘桥村房屋建筑物及假山等附属物整体拆除....

所属地区:安徽 - 马鞍山 发布日期:2024-08-09
所属地区:安徽 - 马鞍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标的基本信息
(略)
CQ-1-(略)
交易方式:(略)
现场竞价
项目名称:(略)
(略)关于环峰镇梅(略)姜坝、姜湾、塘桥三村房屋建筑物及假山附属物拆除后残余物料拍卖
转让底价(万元)
55.9
公告日期
2024年8月9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24年8月19日
资产概述
1、环峰镇梅(略)姜坝村共计8556.69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及假山等附属物整体拆除后残余物料,起拍价13.97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10万。
2、环峰镇梅(略)姜湾村共计14601.98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及假山等附属物整体拆除后残余物料,起拍价29.72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20万。
3、环峰镇梅(略)塘桥村共计9233.64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及假山等附属物整体拆除后残余物料,起拍价12.21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10万。
注:
1、标的详情参考《(略)》出具的皖天恒估价(2024)第0097、0098、0099号和《(略)》出具的观正评报字(2024)第025、026、027号评估报告,委托人和拍卖人瑕疵不担保。
2、标的拆除范围:拆除至首层室内地平面,不含首层室内地面以下部分,不含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1、标的具体拆除状态均以交付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现状是指看样时标的的拆除标的的具体位置、结构、面积、数量、空间、周边环境、设备、地表附属物等现实状况,竞买人必须实地勘验标的,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拆除面积、拆除标的质量及不可预见的所有风险。请欲报名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略)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前一天(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请联系代理机构:(略)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2024年8月9日
公告期
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9日
价款支付方式:(略)
银行转账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的数量及质量以委托人现场实际交付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联系代理机构:(略)
2、本次拍卖标的拆除的各项成本、税费以及所有拆余物资的清理、搬运、装卸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仅向买受人开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财政票据,不开具增值税发票。
3、成交后买受人在3日内须向委托人提交《拆除工程承包方案及安全施工承诺》,经委托人合议、审查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时间须等委托人通知。此次拍卖标的拆除方式:(略)
4、因标的尚未确定具体的交付时间,可能存在分批次交付、拆除的情况,具体移交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请欲报名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的显性(隐性)瑕疵及竞买后因金属价格波(略)场风险、机械及人工成本风险、交付时间不确定的其他风险等,谨慎加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风险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交付时间不定、价格波动、成本增加等任何理由向委托人提出任何要求或主张任何权利。
5、买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另行转包或与他人联合拆除,如发现此类情况,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对买受人作违约处理,所交纳的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6、买受人拆除作业必须遵守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定,必须聘请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专业机构、行业专业人员对建筑物进行拆除、拆卸和清运作业,特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包括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电(气)焊工等),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加强对拆除人员的安全教育,必须对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并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安排项目责任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拆除方案及安全技术交流,严禁违章冒险作业,如发生违规违法行为及人身伤害由买受人全权负责。
7、买受人在拆除前,应保护好拆除范围内地下或地上的公共使用的管线(如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热力管道、电力电缆等),向相关部门了解管线的分布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如(略)域内有管线的,买受人应在明确位置后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有损毁或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拆除现场须在钢结构周边设置红外线及警告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拆除现场,拆除作业应由上而下,按顺序运作,作业人员应彼此合作;制止高低同声拆除,制止先拆除隔墙板;在施工之前应先拆除或者切断在钢结构以内的电源,要对需要使用的机具、工具以及相关设备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装置安全有效;起吊钢结构构件时,提升或者下降都要保证平稳,避免紧急制动或者冲击,同时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安全施工。
9、买受人不得拆除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外的范围;买受人拆除施工结束后,建筑垃圾、固废垃圾等须全部清理干净,恢复场地平整、无坑洼,绿网覆盖,以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手续。买受人独立承担标的拆除、清运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环保责任等,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环保要求:为避免影响其他企业正常生产,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作业:拆除施工必须配备雾炮车、洒水车进行降尘;工地原来有围墙的应予保留,如无围墙的须在拆房开工时及时做好封闭式高度不低于2.2米的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出入口须安排安全人员值守;拆房机械、车辆等进出须保持轮胎清洁,做到无掉渣、无扬尘;建筑垃圾须分类清运处置;禁止场内排土(不得自外围拉土向施工现场范围内排土)。
11、标的物因拆除、垃圾清运、围挡的标语制作等情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施工的安全性、降噪等施工方须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和罚金。
12、买受人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及清运的,逾期应向委托人支付每日1万元的违约金,从买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的,委托人可继续向买受人主张权利。委托人向所属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追究原买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13、施工企业在施工期间未履行环保及安全措施时,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4、在拍卖前,请竞买人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竞得人竞拍成功后如发生悔拍行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略)(略)入账明细为准)(略)指定账户转账汇入竞买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略)
账户名:(略);开户行:(略);账号:(略)(略)(略)
账户名:(略);开户行:(略)(略)(略)(略)8
账户名:(略);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略)(略)(略)00018
2、如竞买不成,(略)统一退还;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付清全款签订合同后,(略)统一退还。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将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后与委托人签订《拆除工程合同》。逾期支付,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百分之一交纳滞纳金,逾期达到2日的,拍卖成交关系自动解除,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作违约处理,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
4、标的拆除、清运完毕,验收合格经委托人确认同意后由委托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5、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将拍卖佣金即成交价的百分之五汇入指定账户,汇款时备注竞得标的名称:(略)
交易方式:(略)
1、本次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拍卖方式:(略)
2、本次拍卖会将于2024年8月19日15:(略)一楼第一开标室举行,意向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0.5小时入场。
3、本次拍卖增价幅度为(略)/次或(略)的整倍数/次(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四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略)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企业公章;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供);
⑥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竞买保证金转账支付凭证;
竞买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
标的1、标的3保证金为5万元,标的2保证金为10万元
保证金交纳起止
时间
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8日17:30时止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略)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略)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单位:(略)
机关单位:(略)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含政办[2024]9号
转让方联系人:(略)
张许昌
联系电话:(略)
(略)
五、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略)
联系人:(略)
唐勇
联系电话:(略)
(略)
地址:(略)
安徽省(略)
免责声明:本公告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业主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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