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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共和路114号等3处不动产(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河池 发布日期:2024-08-09
所属地区:广西 - 河池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略)(略)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2024)桂1203执39号

广(略)等3(略)络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略)等3处不动产,按现状拍卖。
标的物详情:
(略)。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其他,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共有宗地面积:1978.11㎡,房屋建筑面积:1174.02㎡,使用年限:2010年5月10日至2080年5月10日止,房屋为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为4、1、3层。标的以现状拍卖,实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及实际为准。(略)评估,评估结果为(略)元,依拍卖相关规定酌定起拍价为(略)元。
风险提示:1、部分房屋目前仍有人居住,尚未完全腾空,本次拍卖只拍卖房屋本身,房屋内家具、家电、物品等不在拍卖范围内。本次拍卖不含屋内物品,该标的拍卖成交后,清空需要一定的时间,清空房屋过程中可能会对房屋外观、装修、内在质量产生一定影响,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本院以拍卖后的房屋现状进行交付。房屋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如需要采取强制腾退措施的,可能导致交付延迟。
2、该拍卖标的物的水电、物业、燃气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法院不负责处理此项费用产生的纠纷。
3、本院只负责出具拍卖范围内的过户裁定,一但参与竞拍视为对上述情况完全接受,因拍卖范围之外引起的纠纷法院不负责处理。
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抵押情况:抵押于广西宜州农村合作银行
变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8月25日10:00至2024年10月25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已流拍)
第二次拍卖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已流拍)
变卖起拍价:(略)元,变卖预缴款(略)元,增价幅度(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略)账户(未开设淘宝账户者,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人进行,(略)拍授权委托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略)
在公告期内可以进行竞价,竞价期间,一人竞买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竞买的,以竞价方式:(略)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与本案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承租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开拍前二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确认优先权并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竞拍结束后10日内前缴入本院账户(开户银行:广西宜州农村合作银行;户名:(2024)桂1203执39号;账号:(略)(略)-109012)。
十、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如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
十一、变卖成交后,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
十ニ、变卖标的物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更长且不确定,对房屋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十三、变卖标的物仅为房产,不包括家具、电器等其他财产。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看样当天到达标的物,(略)现场工作人员。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略)):(略)(黄先生)、(略)
十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起前十日与本院联系。
联系地址:(略)



2024年8月9日





(略)等3处不动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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