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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街道2023年度水稻生态补偿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8-0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永宁街道2023年度水稻生态补偿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永宁街道2023年度水稻生态补偿项目JSZC-320111-DYSW-C(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111-DYSW-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34.88399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略).91元
采购需求:
(略)修复、生态沟渠修整、泵站设备更换、新增排水管道等进行整治提升,基本实现对永宁街道联(略)的基础设施配套与环境的提升。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略)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媒体:
(1)本磋商公告在“(略)(https://(略))”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略)(https://(略))”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现场勘察
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08月19日9时30分
现场踏勘地点:(略)
请获取:(略)
3、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cn)或“(略)”(https://(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4、(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略)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略)”在线打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6、(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二、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相应证明材料,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上述相应证明材料。
8、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二、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壹式叁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响应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略)
9、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略)(略)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0、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略)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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