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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6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发布日期:2024-08-09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政府采购
更新时间:2024/08/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安徽省(略):czsjcg(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现启动招标,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略)网上开标。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人员配置要求中秩序维护人员的岗位安排及配置要求已调整,删除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原消防岗位的工作职责调整为秩序维护人员岗位工作职责,具体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内容。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略)款内容调整为:(略)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其中技术资信分(70分)中第10项:人员配备总分评分分值调整为0-22分。
(四)10.人员配备:(1)项目经理:(略)
(五)10.人员配备:删除(3)消防人员的评分项,调整为:“(3)秩序维护人员(4分):a.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2分((略)(略)址或出具的证明材料);b.具有物业管理员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的得2分((略)(略)址)。(4)会务员(2分)a.具有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得2分。”。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价格分调整为30分,评分标准调整为:“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更正日期:2024年8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附件:安徽省(略)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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