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东、南店街以北宗地场地平整工程磋商公告
(
(略):NMGZZQ-MY-24031)
项目所
(略):内蒙古
(略),呼和
(略)
一、招标条件
(略)以东、南店街以北宗地场地平整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4.3480万元,
(略)。本项目己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号:1,采购标的:
(略)以东、南店街以北宗地场地平整工程,采购需求:详见商文件,预算金额(元):643480.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略)以东、南店街以北宗地场地平整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以东、南店街以北宗地场地平整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即,
二十二条内容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
(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
(略)
获取:
(略)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书中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投标人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请各竞标人报名时将以上所有资料提供一份PDF文件(加盖竞标人单位:
(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163.com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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