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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所属地区:山东 - 济宁 发布日期:2024-08-09
所属地区:山东 - 济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济宁(略)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2024-08-(略)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宁(略)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宁(略)(略)(
https://(略))(略)(略).cn)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市网)GXZC/2024/J061/(省网)SDGP(略)(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170.00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略)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按照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民生实事办理等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约1700批次,食品快检1000批次,检验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含量等,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有关认证认可机构予以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有效期内的CMA或CMAF食品检验能力认定);
4、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略)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略)、直接或间接持股50%(略)
5.(略)直接或间接持股50%(略)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资格审查方式:(略)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0、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略)出具的授权书,(略)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略)出具的授权书;
11、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略)”及“信用山东(省内企业)”查询);信用中国和信用山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除单一来源采购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25日12时前(北京时间)
2、地点:(略)
https://(略))。
3、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济宁(略)(略),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略)(略).cn)、济宁(略)(略)(https://(略))注册,(略)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略)站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
(略)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略)(略)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电子签章,(略)操作技术咨询电话:(略)(略)。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略),参与本项目。
2、(略)、济宁(略)(略)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宁(略)(略)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同时在济宁(略)(略)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的成交公告及废标公告将同时在济宁(略)(略)及时发布。在成交公告中将公示成交价格、打分结果和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成交供应商其未成交的原因及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及整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原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4、监督部门
济宁(略)财政局监督电话:(略)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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