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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破产清算案证照、
(略)破产清算案证照、印章作废公告公开时间:20分钟前公开人:
(略)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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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破产清算案
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略)的申请,于2024年7月8日作出(2024)冀04破申96号民事裁定书,
(略)(以下简称“
(略)”)破产清算一案。7月22日作出(2024)冀04破91号决定书,
(略)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
(略)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本、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印章(
(略)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手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印章等)。
现管理人依法公告声明上述证照、印章自2024年8月10日起全部作废,如有任何单位:
(略)
自2024年7月22日起,因上述证照、
(略)及管理人无关,
(略)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于2024年7月22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管理人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略)证章废除公告.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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