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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纪委机关、警示教育馆物业服务履约验收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鞍山 发布日期:2024-08-10
所属地区:辽宁 - 鞍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纪委机关、警示教育馆物业服务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0日
一、(略):JH(略)(略)
二、合同名称:(略)
三、(略):JH(略)811
四、项目名称:(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供应商(乙方):(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本项目服务地(略)、配电箱、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注重节约用电,随手关灯。设备机房、管道、指示牌: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略)、污渍、积尘;指示牌、制度牌无灰尘、污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
履约要求:依法依规:物业服务工作必须严格遵照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物业管理条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标准》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履约期限:1.签订合同之日起13个月2.在财政预算保证且甲乙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自动顺延一或二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甲乙双方续签。
履约地点:(略)
七、验收日期:2024年08月1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崔海涛谷家嵘范金鹏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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