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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闽0302破22号莆田市兴华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莆田 发布日期:2024-08-11
所属地区:福建 - 莆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8/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公开时间:3小时前公开人:(略)管理人
联系人:(略)
(略)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4年6月5日,(略)决定书,(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尚有一定重整价值,为维护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整合企业优质资源,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略)概况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略)名称:(略)
住所地:(略)(略)中段;
法定代表人:林全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507068U;
企业类型:(略)
注册资本:3600万元;
行业名称:(略)
(略)成立日期:1999年4月6日;
经营期限:1999年4月6日至2039年4月5日;
经营范围:生产蜜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膨化食品、水果制品、代用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蔬菜、日用百货批发、零售;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略)(略)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拟列入重整范围的核心资产情况
1、(略)股权(略)股,管理人将委托评估机构对该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2、(略)有存款余额人民币近550万元(实际金额以管理人接管到账的为准)。
(三)项目优势
(略)专注于生产蜜饯、炒货食品,为福(略)知名食品企业。(略)股权(略)股,每年均会产生股权收益或现金分红收益等,且具有较大升值空间和投资潜力。
二、预招募须知
(一)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接受各方监督。本预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均可报名参与预招募程序。本预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所披露的债务人相关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代表管理人对债务人现状的承诺。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自行承担决策风险及可能产生的损失。
(三)(略)破产清算程序必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本次预招募程序中报名的意向投资人,若后续依法转入重整程序,本预招募公告将自动转为正式的重整程序。
(五)本次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本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预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包括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并及时予以通知或公告,并通过补充公告形式发布。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报名参加预招募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支出等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六)如无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响应预招募,(略)依法按破产清算程序处理。
三、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两家企业的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四、预招募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17:00止。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预招募报名截止等期限或进行二次预招募。
2、报名方式:(略)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8月22日17:00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加盖报名机构公章、PDF格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略)
3、应提交的报名材料
(1)意向投资人参与投资的《意向报名书》;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3)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缴纳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确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意向投资人未在2024年8月22日17:00前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后续工作安排
(一)投资人资格审查和尽职调查
成功报名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工作应在2023年8月26日前完成,尽职调查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并独立对尽职调查结果负责。
(二)提交意向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9月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意向投资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人的基本情况;2.重整投资的具体方式:(略)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预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意向投资方案》并保证方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确定意向投资人后的流程
1、预招募期间届满后,管理人将本次预招募情况报(略)人民法院,如符合破产重整条件的,(略)转为破产重整程序。
2、本次预招募程序中不开展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评审工作,若本案依法转为破产重整程序后债权人会议决议不再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则入选的意向投资人需按照管理人书面通知参加遴选,经遴选、评审后方可最终确定为重整投资人;若债权人会议决议重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则本次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和支付报名保证金,相关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更改或调整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其已提交的投资方案中所载投资条件)。
(四)报名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1、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向其发送《不符合报名条件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2、对于在正式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前放弃投资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意向投资方案》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书面送达《放弃投资说明书》。管理人将在收到《放弃投资说明书》后并在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但违反保密义务的则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3、对符合报名条件并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略)未被法院裁定转入重整程序的,管理人将自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但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则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
1、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预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参与本次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配合管理人相关预招募工作。
2、管理人预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受城厢法院的监督。
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符合条件的、(略)的重整投资,(略)资产有购买意向也可与管理人取得联系。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一日
附:
1、管理人联系地址:(略)
2、管理人联系电话:(略)
李律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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