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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暹岗社区三旧改造三期复建区(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8-11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略)
占地面积:92629m2。
地理位置:(略)以西、开创大道以南。
土地使用权人:(略)(略)联和街暹(略)经济联合社。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部分建筑已拆除,幼儿园及项目部已建成,部分(略)域进行清表,其他林地保持种植。
未来规划:根据《(略)(略)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改造范围属AG0427规划管理单元,目标地块规划为村庄建设用地(H14)、二类居住用地(R2)、文物古迹用地(A7)、商业用地(B1)、供应设施用地(U1)、公园绿地(G1)。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略)
采样、检测分析单位:(略)
土壤钻探和成井单位:(略)
调查缘由:目标地块用途由农用地拟变更为村庄建设用地(H14)、二类居住用地(R2)、文物古迹用地(A7)、商业用地(B1)、供应设施用地(U1)、公园绿地(G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需开展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等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目标地块的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1月,根据调查情况,目标地块历史利用情况清楚:1)2002年前,原为暹岗村居住用地和林地,(略)侧壁回填,并在地块内东南侧新建了幼儿园及工人宿舍;7)2022年至今,地块内幼儿园已经完成主体建设工作,地块已停工,地块外围进行了围蔽管理。
本地块(略)域历史上均为暹岗村村庄、大壮名城、万达广场、商铺等,无工业企业分布。而后整体纳入广州科学城规划建设范围,周边陆续建成(略)、商业住(略),但大(略)域现已拆迁,部分仍处于在建、待建设阶段,部分村庄未拆迁、树林仍保留种植。
通过现场踏勘、历史影像图和查阅相关设计资料可知目标地块和临近地块的历史和现状上为林地、农田和(略),不涉及工业生产,无明显的污染源。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目标地块在进行建筑物拆迁和土地平整时涉及到大型机械设备使用以及西侧(略)域历史较久的变压器使用,可能造成(略)域油品、绝缘物质污染风险,因此主要关注污染物为总石油烃、多氯联苯;同时由于地块内历史家禽(略)域、(略)域涉及大面积的土壤扰动及家禽养殖活动,因此为进一步消除前期调查的局限性及了解土壤环境状况,需(略)域作为重点(略)域进行第二阶段调查,为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资料判断提供更为直观的依据。
三、初步采样调查
地块内采样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2月23日。(略)布点法、分区布点相结合的方式:(略)
根据初步调查检测结果,经统计汇总分析如下:
(1)土壤重金属
本次目标地块内土壤的砷、镉、铜、铅、汞、镍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六价铬均未检出,所有样品均未超过GB36600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2)土壤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采集的119件土壤样品检测了挥发性有机物,结果显示,所有样品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
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采集的119件土壤样品检测了半挥发性有机物,结果显示,所有样品的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
地块内采集的119件土壤样品检测了石油烃(C10-C40),其中有118件样品有检出,但均未超过GB36600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3)土壤多氯联苯
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采集的5件土壤样品检测了多氯联苯,结果显示,所有样品的多氯联苯指标均未检出。
(4)地下水样品
地块内检测的5组地下水样品中镉、砷、铅、铜、镍有检出,汞、六价铬和多氯联苯均未检出。其中镉检出最大值为0.00010mg/L;砷检出最大值为0.00156mg/L;铅检出最大值为0.00255mg/L;铜检出最大值为0.00232mg/L;镍检出最大值为0.00204mg/L。砷、镍、汞、铅、镉、铜、六价铬均未超过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
地块内5组地下水样品中的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检出范围为0.14mg/L-0.33mg/L,均低于计算出的水质标准限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常规指标,pH值的检出范围是6.9-7.5,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中Ⅲ类水的限值范围;浊度的检出范围是96-128NTU,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中Ⅲ类水的限值范围。
地块外映日广场(略)域土壤采样
本次调查在地块外映日广场地块(略)域采集机钻孔点位7个,每个点位采集4件样品,共采集分析28件土壤样品。全部样品均检测分析GB36600中的基本45项、pH值、水分、石油烃(C10-C40)。
(1)土壤重金属
土壤样品中的砷、镉、铜、铅、汞、镍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六价铬全部样品均未检出,所有重金属指标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土壤有机物和石油烃
本次调查共对映日广场地块采集的28件土壤样品检测了挥发性有机物,结果显示,所有样品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
本次调查共对映日广场地块采集的28件土壤样品检测了半挥发性有机物,结果显示,所有样品的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
本次调查共对映日广场地块采集的28件土壤样品进行了石油烃(C10-C40)检测,其中28件样品均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最大值为100mg/kg,所有样品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略)(略)(略)三旧改造三期(略)(一)地块的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中污染物指标浓度均低于Ⅲ类水质标准限值,地下水浊度超Ⅲ类水质限值,但不属于生产相关的有毒有害指标,健康风险可接受。根据调查评估流程,目标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可结束。目标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的要求,目标地块作为规划用途村庄建设用地(H14)、二类居住用地(R2)、文物古迹用地(A7)、商业用地(B1)、供应设施用地(U1)、公园绿地(G1)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该地块可根据其具体规划用途进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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