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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明确,以旧换新!补贴提高!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8-11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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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明确,以旧换新!补贴提高!发布日期:(略):16来源:(略)人民政府发布浏览量:【字体:大中小】
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略)积极响应,全面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更新。
8月9日,据市商务局消息,根据最新标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在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从1万元提高至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从(略)提高至1.5万元。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一)报废燃油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
个人消费者报废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略),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略)
(二)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
个人消费者报废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给予补贴(略)(购买燃油乘用车不给予补贴)。提交补贴申请采用线上办理的方式:(略)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略)各级汽车消费券可以叠加享受。同时,还可享受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购车金融信贷支持、企业配套等组合优惠。(略)将分期分批、有节奏地发放汽车消费券,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
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提示,由于补贴政策具有时效性,总额有限,建议广大消费者尽快申报,确保能够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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