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东师范大学邗江实验小学的委托,
(略)就华东师范大学邗江实验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JSDD
(略)号
2、项目名称:
(略)
3、采购方式:
(略)
4、预算金额:每月营业额的20%。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每月营业额的20%,最后报价超过20%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壹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
(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 2024年8月19日(北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地点: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9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
(略)
7.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略)”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7.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地址: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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