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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南康区龙回镇半岭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公告(第1次变更)

所属地区:江西 - 赣州 发布日期:2024-08-12
所属地区:江西 - 赣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8月28日10:(略)(略)2(略))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位于(略),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50年,土地使用面积20089.14㎡(折合30.14亩),拍卖起始价759.37万元,竞买保证金152万元。具体宗地范围以红线图为准。
二、拍卖方式:(略)
三、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略)上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略)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略)中填写联合竞买人信息、出资比例,并上传联合竞买协议。该宗地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禁止涉黑涉恶人员参与宗地竞买;取消涉黑涉恶人员竞得资格。
2、意向竞买人须在2024年8月27日17:00(略)完成报名手续,交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略)上报名,以免报名不成功错过补救机会。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略)
五、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以实地现场看样的实际状况为准,依现状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经确认成交的,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3、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略)
4、入市双方权利义务以及使用权到期,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残值处置方式:(略)
5、经确认成交的买受人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建设条件须按照(略):集体(略))要求执行;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
6、开竣工时间要求: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后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
7、拍卖标的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讯设备迁移等情况,由买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现有附属物由买受人根据自身需要进行保留或移除。
8、本次拍卖地块性质属集体建设用地,成交价款不含税费,所涉税、费按政策文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六、(略)免费下载获取:(略)
七、咨询电话:
(略)(略)(略)(叶先生)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400-998-0000(服务热线)
(略)赖先生
(略)半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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