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略):SHJC0012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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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HJC00124/01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LOP装置及EB装置14台塔器塔内件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货物名称:
(略)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略)站(
(略).cn/)
(略)站上查询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略)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2技术支持要求
本次招标中所涉及塔器为装置中的关键设备,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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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技术支持(设计)将与本项目有关塔内件设计授权两家及以上供货方参加本次投标,如超过两家(含两家)用同一技术,则均视为无效,导致废标。
3.3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如下业绩:
(1)投标人在国内乙烯装置中具有1台直径≥5000mm的高压脱丙烷塔塔内件的供货业绩。
(2)投标人在国内乙苯/苯乙烯装置中或芳烃装置中具有1台直径≥4000mm的苯塔塔内件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中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必须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
(略)
3.4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至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且须满足提供的近三年报表中净利润至少有两年盈利且三年平均净利润大于0。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招标文件获取:
(略)
附件1:评标办法.pdf
附件2: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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