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略):JSZC-320508-SZCH-C
(略)二、项目名称:
(略)
(略)(略)MA1M96522J
(略)95.33(均分制)
(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
名称:
(略)
服务范围:为
(略)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失能生活护理、失能医疗护理及其他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救助和困境儿童保障标准的通知》(苏府办〔2023〕164号)文件,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标准根据其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分档确定,分别为:全护理
(略)/月,半护理690元/月,全自理230元/月,与老年人养老服务援助(补助)补贴、残疾人托养服务护理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
(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
(略)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
(略)整计收。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人民币捌仟贰佰伍拾元整(¥:8,25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采购包1
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2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
(略)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5.中标、
(略)的,应公告注册
(略)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2024年
(略)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采购文件.doc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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