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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机(成人、儿童通用)(浑南院区心脏外科)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8-12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8/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呼吸机(成人、儿童通用)(浑(略)心脏外科)招标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呼吸机(成人、儿童通用)(浑(略)心脏外科))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呼吸机(成人、儿童通用)(浑(略)心脏外科)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764
项目名称:(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呼吸机(成人、儿童通用)技术参数(国产10台,浑(略)心脏外科)
1整机要求:
▲1.1设备用途说明:涡轮机型呼吸机,用于为儿童和成人提供呼吸支持、监测和治疗。
▲1.2主机单元((略))重量≤16kg。
1.3≥12英寸LCD全触摸屏,中文界面。
▲1.4屏幕角度可调节,可向后折叠与主机保持水平贴合,在转运过程中保护设备运行。屏幕可根据个人身高或照明条件进行调节。
1.5可储存波形记录和屏幕截图,具备USB接口,可导出。
▲1.6屏幕布局视图提供显示的波形,至少5种界面可选。
★1.7呼气端内置非热丝式流量传感器,监测准确,非耗材。
1.8(略)(略)顺应性以及阻力。
▲1.9呼出气体模块(从呼气入口到呼气出口)可徒手拆卸,整体消毒,有效降低交叉感染。
▲1.10内置式治疗流程,从使用前检查、初始参数设置到整个治疗期间,全程提供上下文的屏幕指导。
▲1.11用于重症监护病房、中期照护或院内转运场景。主机((略))前端具备锁夹,无需工具,可徒手拆卸和固定主机,支持院内移动使用。
▲1.12设备使用期限≥10年。
▲1.13要求为近三年内国内(略)机型,保证设计和技术的先进性。
2通气模式和功能:
2.1容量控制通气。
2.2压力控制通气。
2.3压力调节容量保证通气。
2.4同步间歇指令(容量控制)+压力支持。
2.5同步间歇指令(压力控制)+压力支持。
2.6同步间歇指令(压力调节容量控制)+压力支持。
2.7压力支持通气/持续气道正压通气。
▲2.8容量支持。
3参数设置:
3.1潮气量最小设置值≤20mL。
▲3.2呼吸频率:4-150BPM。
★3.3峰值流量≥240L/min。
3.4氧浓度:21-100%可调。
3.5PEEP:0-50cmH2O。
3.6高于PEEP的压力水平(cmH2O):≥99cmH2O。
3.7吸气时间:0.1-5s。
3.8吸气上升时间(s):0-0.2s。
★3.9具备压力触发/流量触发。
3.10I:E:1:10-4:1。
3.11压力触发灵敏度:-1-20cmH2O。
3.12流量触发灵敏度:0-2L/min。
▲3.13最大气道压力≥125cmH2O。
3.14报警前呼吸暂停时间:2-45s。
4监测和显示的参数及功能(趋势曲线):
4.1监测参数:峰值气道压、吸气潮气量、呼气潮气量、驱动压、呼气末流量、自主呼吸分钟呼气量、分钟吸气量、分钟呼气量、暂停气道压(平台压)、呼气末正压、平均气道压、呼吸频率、每分钟自主呼吸次数、氧浓度监测、泄漏。
4.2肺功能参数动态顺应性:
(略)吸气阻力。
(略)呼气阻力。
(略)呼吸作功(呼吸机)。
(略)呼吸作功(病人)。
(略)浅快呼吸指数。
(略)时间常数。
(略)口腔闭合压。
(略)呼气潮气量与预测体重之比VT/PBW。
(略)必须具备静态顺应性和弹性(弹回率),以便于针对新冠肺炎导致的重症进行有效判断和治疗。
5报警功能:
5.1气体供气压力低报警。
5.2气道压力高报警。
5.3报警前的呼吸暂停时间报警。
5.4呼气末压力上限、下限报警。
5.5分钟通气量上限、下限报警。
5.6氧浓度报警上限、下限报警。
5.7呼吸频率上限、下限报警。
5.8持续高压报警。
5.9所输送的气体温度高报警。
5.10(略)断开报警。
5.11泄漏过高报警。
5.12每分钟呼气量低报警。
5.13电池电压低报警。
5.14电池电量用尽报警。
5.15内部温度过高报警。
5.16无病人呼吸尝试报警。
二、配置
1主机1台。
2专用移动台车1台。
3高压氧气管1条。
4支撑臂1个。
5湿化器1个。
6(略)(硅橡胶)1个。
三、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②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12日15时30分至2024年08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略)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略)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略)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略)相关通知。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相关要求。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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