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关于白钢罐一个(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辽阳 发布日期:2024-08-12
所属地区:辽宁 - 辽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8日10时至2024年8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存放(略)的白钢罐一个。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竞价幅度500元。
特别提示:
1、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价格。
2、标的物信息及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外观、内在全部情况;存在的抵押、租赁、拖欠税、费等债务负担;存在的违法处罚、保险、年检等;现存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由买受人自行核查、了解、确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该房产是否能办理房产产权登记由登记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由买受人自行了解。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4.该房产面积最终以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5.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委托人)。
6.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由登记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登记管理规定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和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等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欠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负担;法院查扣标的物之后产生的欠费,应依照法律规定负担;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应依法负担。有关税费等问题应各自依法承担。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依法负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略)(略)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址:(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法官咨询。
此公告在“(略)”上发布。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白钢罐一个
暂无修改记录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