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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正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4GX2000039)

所属地区:广西 - 贺州 发布日期:2024-08-12
所属地区:广西 - 贺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略)100%股权转让项目
(略)
BBWCQJY24-800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8月12日09: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9月6日17: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终止挂牌。
标的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四层
(略)类型(经济性质)
(略)(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梁惠惠
成立时间
(略)
注册资本(万元)
5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MA5KF0NE7W
所属行业
货币金融服务
经营范围
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其他经(略)金融办批准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人,其中:在岗5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前十位股东名称:(略)
持股比例(%)
1
(略)
100%
合计
100%
内部决议
(略)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略)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84.06
802.56
735.52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307.85
778.20
5529.66
审计机构名称:(略)
(略)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略)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年4月30日
1184.50
2378.43
1811.39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326.81
44.06
6282.75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略)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年4月30日
/
/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326.81
44.06
6282.75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略)
(略)
广证评报字【2024】第060018号
评估基准日
2024年4月30日
核准(备案)号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略)
(略)(略)财政局
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6,329.01
44.06
6,284.9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284.95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850059F
(略)类型(经济性质)
(略)(国有控股)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
董事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略)财政局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略)(略)人民政府
批准单位:(略)
(略):请示-454)
转让方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不涉及。
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不涉及。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不涉及。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不涉及。
(略)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不涉及。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不涉及。
特别告知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等方式:(略)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显示:“(六)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1.本次评估范围内应收利息科目中委估对象为应收未收利息及逾期贷款罚息,已预计收入但尚未回款。目前欠款单位:(略)
3.标的企业介绍:(略)的主要经营范围是: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其他经(略)金融办批准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小额贷款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报告之事项。根据《(略)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第十九条“(略)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批事项及申报程序——(一)审批事项——5.股权变更,变更持有5%及以上股权的股东、(二)申报程序——各审批事项须逐级上报,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均应书面批复说明原因,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同时报送本级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以及第二十一条“公司获得相关审批事项的批复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到所(略)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略)相关信息。”等相关规定,(略)全部股权,目前具体的受让方尚未确定。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受让方需要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确定履行相应的材料准备、报告及备案等义务。同时,(略)股权后,(略)名称:(略)
其他相关未尽事宜,应当遵照《(略)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规定执行和办理。请各竞买人知悉上述相关规定,(略)股权相关事宜。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略)进行尽职调查时,(略)商业秘密,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或到转让方查阅本项目相关材料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6.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应当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需要交纳的税费、交易所需的费用、了解办理过户需要的时长,并自行测算资金成本(不限于税、费等)后再参与报名竞价。
7.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以及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需报(略)地方金融监管局核准审批通过后,方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8.转让方和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仅对竞买人提交的报名资料作形式审查,报名审核通过、有效参与竞价、取得受让资格、签署《成交确认书》、签订《交易合同》,不代表可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转让方不对是否能必然办理股权变更等事宜提供承诺或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若在受让方在签订项目《成交确认书》的90个自然日后,受让方仍未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并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在扣除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支付给转让方,该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转让方无需退回;若已支付成交价款的,扣除违约金及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无息退回给受让方,转让方可以另行处置标的。
最终因受让方原因(包含监管部门不允许变更等)导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风险和后果,由此造成转让方被处罚(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略)将保留追诉或要求赔偿的权利。
因此,竞买人报名时,需进行如下书面承诺(见附件2):
(1)本方已知悉受让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略)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略)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71号)、《(略)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号)(略)的资格条件;经自行核实并判断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若我方在签署项目《成交确认书》的90个自然日后,由于本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通过(略)地方金融监管局/(略)100%股权的审核致使《交易合同》不生效或未能全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的,同意转让方取消本次交易并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同意本方交纳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等),优先用于支付转让方的违约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扣除本方所需交纳交易服务费后的数额)、补偿交易所及各方交易对象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无息退回本方,若受让方向各方支付上述违约金或服务费等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向本方追偿。若由于本方自身原因在本项目交易过程的任一环节出现的任何风险,本方同意放弃对转让方、交易所及各方交易对象进行追责和索赔的权利。
(2)本方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接受本项目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同意交易所向本方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等文件不代表本方符合小额贷款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本方确定为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不代表本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略)100%股权持股股东。
9.《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在交易所备查。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陆仟叁佰贰拾叁万零贰佰元整(6323.02万元)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按照《(略)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要求,(略)的条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略)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要求,(略)的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受让方足额付清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双方按现状交割,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视为交割完成。
《交割单》签订完毕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向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报批产权过户所需的各项手续和材料。按规定程序完成相应审批、核准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将股权变更到受让方名下。
自转让标的股权交割手续完成之日起,转让方与转让标的相关的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转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2.人员安置。(略),标的转让后继续按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其后续安置工作由标的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成交签约。(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略)
5.交易价款结转。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以到账为准)、转受让方双方应付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函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略)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6.交易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因产权过户办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7.逾期签约的违约责任。受让方若逾期5个工作日未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且视为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扣除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支付给转让方,该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转让方无需退回,并有权取消受让资格;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诉。
8.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如果受让方未能按《交易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0.1%支付滞纳金。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受让方的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其它损害的,转让方有权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
受让方若逾期30个日历日未能按《交易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且视为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扣除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支付给转让方,该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转让方无需退回,并有权取消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诉。

交易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略)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2.展示地点:(略)
3.联系人:(略)
(注意事项:1.意向受让方勘验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2.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联系人:(略)
交易方式:(略)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略)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2日09:00至2024年9月6日17:00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略)
(略)上报名
2.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略)站((略)),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④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
⑤承诺函(见附件2)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并经转让方确认后,(略)、电话、短信等方式:(略)
(3)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略)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略)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略)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略)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3.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略)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仟捌佰玖拾陆万玖仟壹佰元整(¥18,969,1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5个工作日)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买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1896.91万元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竞买人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算5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部分,竞买人所承担的交易服务费与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应同时支付给交易所。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略)
加价
增价幅度
5万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略)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次
服务费
竞买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1896.91万元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竞买人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算5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部分,竞买人所承担的交易服务费与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应同时支付给交易所。
(注意:(略)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范本).doc
2.承诺函.doc
联系方式:(略)
标的咨询
邱经理:(略)
报名咨询
覃经理:(略)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单位:(略)
(略)
(略)(略)
其他
监督电话:(略)(交易所)(略)(略)国资委)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略)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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