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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教育局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教育教学设备) 补遗书

所属地区:河北 - 邢台 发布日期:2024-08-12
所属地区:河北 - 邢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教育局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教育教学设备)
补遗书
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的内容为:
技术(明标)部分评分标准10分
产品技术指标及参数(10分)
产品技术指标、参数不得低于技术要求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否则为无效投标。
各投标产品的性能参数、技术标准及功能品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8分。
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2分。
更正为:
技术(明标)部分评分标准10分
产品技术指标及参数(10分)
各投标产品的性能参数、技术标准及功能品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0分。
以此为基础,招标清单中如要求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每有一项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则扣1分,扣完为止。
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以此次补遗书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略)
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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