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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新田县智慧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永州 发布日期:2024-08-12
所属地区:湖南 - 永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智慧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答疑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潜在投标人对(略)智慧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提出的质疑,现回复如下:事项1:(1)本招标文件中评分因素和标准表中,关于企业业绩提出: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略)政公共泊位智慧停车经营项目且运营期限在10年(含)以上。单项目运营泊位数量≥4000个(含)以上的每个得3分,满分9分。本项目中涉及智慧停车和新能源充电两大业务的投建运,因此,建议要求的业绩案例须考虑包含智慧停车和新能源充电,而不是片面的智慧停车案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包含在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内,不另作要求。
事项2:本项目为投建运项目,建成之后依靠精细化运营进行成本回收以及营收分成。而一个底座强大,功能丰富,(略)是运营(略)停充资源的基础和关键,因此,(略)需提出关键技术功能指标,列入技术打分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平台建设已列入打分。
事项3:招标文件第5页(略)项目概况中:(略)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回复:(略)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事项4:招标文件第9页(略)其他中:4.当招标文件、合同内容出现概念模糊,产生不同意见时,中标人必须满足有利于招标人:(略)
回复:招标文件第9页(略)其他中:4.当招标文件、合同内容出现概念模糊,产生不同意见时,中标人必须满足有利于招标人:(略)
事项5:招标文件第23页(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0.3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略)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第23页(略)项。
事项6:招标文件第25页评标因素和标准表:报价部分1、充电设备:20年经营期,前三年招标人:(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停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要求,具体收费方案需待项目建设后按程序定价行文,按(略)发改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投标人可以参照(略)(略)城收费标准或者咨询招标代理:(略)
事项7:招标文件第26页评标因素和标准表:履约保证: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BOT模式建设项目,(略)投资运营建设。鉴于项目特殊性,为保证本项目能顺利进行,(略)以现金形式提供履约担保,保证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退还。投标人也可选择以建设款形式汇入共同监管账户,共同监管账户为中标人账户,资金专用于项目建设。
以上答疑澄清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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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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