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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生产安置(B5地块)项目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8-12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1.项目概况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略)
1.2招标项目概况
(略)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略)
(略)建设地点:(略)
(略)项目基本情况
天华生产安置(B5地块)项目,项目用地性质为为国有划拨用地,总用地面积20596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18077平方米,建筑密度42.18%,绿地率15.10%,容积率5.51,装配率40%,为装配式建筑。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30353.3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99535.5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30817.8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00548.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805.32平方米;项目业态为4栋生产安置用房,其中1#栋为2F商业+24层,建筑高度约88.10米;2#栋为2F商业+24层,建筑高度约88.10米;3#栋为2F商业+29层,建筑高度约98.5米;4#栋为2F商业+29层,建筑高度约98.5米;整体两层地下车库组成(以上为暂定规模,(略)核定面积为准)。
1.3工期要求: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70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的招标范围包含承包人为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所描述的内容,提供所有必要的管理、监督、工人、技术及专业服务,完成所有的项目管理、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调试,竣工验收、联合验收直至项目完全交付使用、质量保修及后续合同约定的运营内容。同时还需要负责项目有关的临时设施的申请、建设及管理,负责取得应由承包人办理的相关许可申请等。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发包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以下设计内容:①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结构、钢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给水排水、建筑电气、(略)、绿色建筑、暖通空调、防烟排烟、消防、人防设计、节能设计、海(略))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报建图要求,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施工范围: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①土石方、地基处理、地下降水、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基础工程(含正负零以下);②建筑结构工程;③钢结构工程;④建筑装饰装修及幕墙工程、精装工程、软装工程;⑤给水排水、自来水、高低压配电、燃气、建筑电气、(略)(略)(略)、绿色建筑、暖通空调、防烟排烟、消防、人防、节能、海(略)外附属工程;⑦根据审查后的施工图纸报送施工图预算;⑧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其他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工作(最终以的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运营范围及内容:物业管理服务和招商运营服务;包括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物业管理服务、招商运营服务、经营性项目开发策划,具体范围如下:
1)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内所有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园林绿化等的物业管理。
2)招商运营服务:本项目计容建筑面积全部委托运营(最终委托运营面积以招标人:(略)
(4)运营期限:本项目招商运营期限为十五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期满次日开始计算运营期),其中装修免租期为一年,不计租金;招标人:(略)
(5)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有权对实施范围作出适当的增减调整。
1.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6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第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如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备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略)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7申请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略)
□允许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招标人:(略)
2.10其他要求:√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略)场主体纳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具体规定如下:投标人需具备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行业相关协会或省级及以上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如划分了基地类型的,类型为PC综合类或PC生产类)。
1、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7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略)”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略)
3.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合格制。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略)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2日09时00分。(略)(略))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略)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略)予以拒收。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申请人确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期解密。在资格预审现场解密的,(略)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略)》((略).gov.cn/)、《(略)》((略))、(略)(略)(略)((略).cn)(略)发改局公共资源服务栏目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略)建设局、(略)办事处,电话(略)0、(略)5。
9.其它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略)(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申请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需要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投标过程中,(略)咨询,咨询联系方式:(略)
10.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2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


相关附件:
资格预审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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