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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发布日期:2024-08-12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JSZC-320921-YCRZ-C(略)(略)(略)(略)(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921-YCRZ-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7号)、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关于协同推进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306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118号)和《关于全面做好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盐自然资传发〔2024〕42号)等要求,为保(略)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科学有序实施,(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
总体目标:水资源基础调查以国土“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略)陆域国土空间范围内的所有水体(淡水和咸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为调查对象,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略)的优势,构建高效、顺畅(略)县联动和部门合作共享工作机制,从自然资源的角度开展调查,掌(略)水资源空间分布、数量、质量和动态变化等状况,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基础信息。
主要任务:(略)履行“两统一”职责,突出调查数据成果的基础性和空间性,填补以往水资源调查工作空白,形成具有自然资源特色的水资源基础调查成果。
工作内容:根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按调查对象和工作方式:(略)
(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2024年度1)完成(略)2024年度丰水期水域空间调查及复核工作并通过省级质量检查和汇交。2)开展地表水储存量相关资料收集,进行实地调查工作。3)完成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完成水文地质补充调查、2024年度地下水统测、水质采样与测试和其他野外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相关内业工作。(2)2025年度1)完成(略)2024年度枯水期水域空间调查及复核工作并通过省级质量检查和汇交;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开展水域空间年度变化调查。2)完成湖泊、水库、河流、坑塘水体实地调查,构建“水面面积-水深一水储存量”数学模型,完成地表水储存量调查工作。3)完成2024年度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完成地下水资源周期性评价;完成2025年度地下水统测和其他野外调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相关内业工作,形成地下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库。4)形成水资源专题调查评价阶段成果。5)形成水资源综合调查评价阶段成果。(3)2026年度1)根据国家要求开展地表水储存量年度变化调查。2)4月中旬前,完成2025年度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3)完成水资源专题调查评价。4)完成水资源综合调查评价。5)4月底前,完成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入库。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以下任一项材料即可
3.1中小企业声明函;
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需涵盖“摄影测量与遥感”和“(略)工程”专业)。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付款方式:(略)
(1)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全部进入项(略)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完成水域空间调查及地表水储量调查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项目全部完成通过验收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4)剩余10%经费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承诺兑现、(略)正常运行半年后,支付剩余价款。在此期间,乙方必须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后续服务,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导致甲方赔偿的,余款不再支付。
(5)每期付款前,乙方应按照要求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才予以付款。因发票问题而导致无法正常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以上付款均无息)。
2、根据省财政厅《(略)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略)(略))的CA数字证书、(略)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略)电子签章。(略)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略).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略)ce9.html。
如果投标人参与2023年9月18日前发布公告的项目,请使用原CA锁(国信CA和金格电子签章)继续完成投标(响应)流程,操作手册及CA办理指南下载链接:(略).cn/jiangsu/zlxz/aa/aa22e7f645df4922b5056d(略)d3.html。
新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略)二楼226CA办理窗口办理(联系电话:(略)
(略)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苏采云”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略)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略)”、“(略)”、“(略)(略)”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公告在《(略)》、《(略)》、《(略)(略)》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6.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等政策。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盐财购(2021)19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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