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南宁市]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后勤服务用房(快递)招租(3年)项目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8-13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后勤服务用房(快递)招租(3年)项目
(略)
BBWCQJY24-884
挂牌价
人民币(略)/年
(略)
(略)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略)
标的所(略)
广西南宁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17时
(略)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8月13日10:00-2024年8月20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一、出租方承诺
我方(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出租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略)
标的名称:(略)
建筑面积
(㎡)
挂牌价
(元/年)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
(元)
租赁期
1
2#后勤服务用房
190.21
216000
20000
100000
100000
3年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略)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截止2024年3月在校人数超11000人,在校师生人数非学校承诺一定具有的在校师生人数(学校不保证在商铺消费人数,因人数变化产生的销售额变化与学校无关,投标者自负盈亏)。无原租户现为空铺。
备注:
1.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2.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不设立居住权。
4.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
批准单位:(略)
/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本标的经营范围仅限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快递业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享有1个月的免租装修期(不含在3年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4.承租人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标的项目经理:(略)
5.水、电费(略)供水供电部门的商业收费标准收取,垃圾处理费按照合同规定收取,统一交给出租人。若发生逾期,每日收取应缴费用的5%的逾期费,逾期超过一个月者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收回出租标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6.出租人须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经营,不能兼营。
7.出租人须在规定的场地范围内经营,不得超越场所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校内随意张贴或发放宣传资料。
8.出租人必须按营业执照范围经营,不得跨门槛经营(临时活动经批准除外)。对所查出问题及其他责任事故,由出租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9.承租人须及时处理投诉事件,不使事态扩大影响出租人声誉,如为承租人责任,承租人须当面向当事人致歉,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凡发生的投诉事件均须当天向出租人上报。。
10.承租人经营的快递业务须按出租人作息时间营业,遵守出租人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出租人教学和办公秩序,晚间营业不得超过21:00。
11.出租人经营快递业务的,须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将各项制度向出租人提供纸质文档留存。制订有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合同期内每年对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和培训。
12.(略)临时进驻校园,方便学生邮寄大件物品,承租人不得干扰。
13.承租人须在免租期内内完成所有二次装修工程和设备安装调试,并可以提供快递服务。(略)
14.承租人需自行投入不低于每平方500元装修投入资金进行二次装修,在二次装修前,需提交二次装修方案给出租人审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设施一定要符合消防标准、卫生标准、安全要求、文化要求和人文情怀,服从出租人规章制度,按要求做好现场施工管理,严禁随意更改破坏经营场所构建物的外立面、结构和原设施设备。因承租人二次装修引起的事故和经济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15.经营场所的装修、设施、设备,在租赁合同签订日开始的1个月内与学校书面确认明细清单,未经学校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改造或拆除。
16.承租人负责(略)域内的所有装修、设施和设备(包括出租人先期提供、承租人投资添置的部分)的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相应费用。
17.合同到期或其它原因终止后,承租人所有装修及投入的设施设备归出租人所有,按先前确认的明细清单内容,完好无损移交出租人。
18.承租人承租后必须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对邮政管理部门现场核查要求整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须在持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略)点(分部)备案证明等证照并所有员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经营,所有证件需提供给出租人进行备案。
19.承租人须自觉接受出租人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主动整改存在的问题,维护正(略)场秩序,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20.承租人自行聘用人员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及办理其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会劳动保险,承担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一切费用,并自行解决所聘用人员的食宿、交通和相关费用问题。
21.承租人须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做好所聘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培训证及其他有关材料的登记备案,保管好材料,以备出租人及政府相关部门查验。
22.承租人不可在经营场所内搞迷信活动,更不能向学生传播迷信思想或不健康的宗教文化,如有此类情况,出租人有权马上终止租赁合同,不退履约保证金,不退已交的租金。。
23.承租人负责自行保管好商铺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发生的商铺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损坏、被盗、丢失等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4.承租人自行负责经营活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消防安全要求配备和维护相关设施设备。
25.承租人经营的快递业务点应为出租人的教学、实习实训活动提供便利,主动与出租人对接,联系沟通,每年提供不低于10人的勤工助学岗位。
26.承租人在成功竞价(由本公告约定竞价结束时间为准)7日内须向出租人提交装修方案((略)和初步外立面效果图,以及快递经营方案,方案须包含设计图及造价清单)。承租人未按照本条款约定日期完成,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则有权取消本次交易,没收交易保证金;已签订租赁合同的则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27.意向承租人可以在约定时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现场勘察,以确保企业明确了解出租资产状况和项目实际需求,参加现场勘察的企业须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现场勘察所需的交通工具及费用由企业自行安排和承担,逾时不候。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8月16日9点,现场勘察联系人:(略)
2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个体经营者,具有经营快递业务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意向承租人,不得参与竞价活动。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略)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竞价成交的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略)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后续租金以12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出租方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名: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略)(略)(略)
开户行:(略)(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略)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略)
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8月13日10:00-2024年8月20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略)/次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略)
(略)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略)站((略)),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略)
②“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下载的信用报告;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略)、电话、短信等方式:(略)
(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略)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略)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略)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略)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3.注意事项
(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成(略)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略)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无。
3.意向承租方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略)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4.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5.如涉及现场踏勘需在踏勘条款中增加本条约定: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承租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标的咨询
出租方:梁老师(略)交易所:张经理:(略)
报名咨询
罗经理:(略)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
(略)
联系地址:(略)
(略)(略)
五、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1.授权委托书.doc2.标的照片.zip3.租赁合同.pdf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意向承租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略)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查看原文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