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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开发区九龙湖总部园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8-12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江宁(略):NJNC-(略)
项目所(略):江苏(略)一、招标条件
本江宁(略)九龙湖总部园电梯维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42.5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142.5万元/3年最高限价:人民币142.4922万元/3年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宁(略)九龙湖总部园电梯维保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宁(略)九龙湖总部园电梯维保服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信用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或信用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30递交方式:(略)
开标时间:(略):30开标地点:(略)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略)
一、项目概述1、(略):NJNC-(略)、项目名称:(略)
7、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信用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或信用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略)
三、获取:(略)
地点:(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14:30:00(北京时间)开标地址:(略)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且加盖企业公章;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予以否决。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人:(略)
2.公告媒体(1)(略)(https://(略))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存在的变动或修改,(略)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2)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略)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系址:(略)
联人:王工
电话:(略)0
电子邮件:(略)@qq.com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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